东阳渡街道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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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东阳渡街道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全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及全市、全区党务工作会议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持续强基层打基础、强创新求突破,扎实做好省委巡视“未巡先改”和省委、市委提级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为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化进程,聚焦“三高五区一跨越”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年度重点任务,面向全街党员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深入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2.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动街道中心工作结合起来。

3.提高党内生活质量。抓实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持续落实党建工作周提示制度,做深做实“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抓好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有效解决党的组织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娱乐化等问题。

4.认真抓好省委巡视“未巡先改”和省委、市委提级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坚持立行立改、真改真实,既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抓好整改任务如期完成,不断深化“未巡先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又全面规范、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预防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5.常态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建立健全报告和分析研判机制,及时了解和分析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及建议。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落实社会宣传、新闻稿件和文艺宣传“三审制度”。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舆情应急管理,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

二、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6.全面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街道党工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化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抓好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培训。开展村班子届中分析,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对不适应不胜任的及时调整。

7.巩固拓展“万雁入乡”助力乡村振兴质效。深入实施“万雁入乡”行动,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持续用好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配合上级完成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期满考核、轮换、交接和培训等工作,实行常态化联动督查。

8.扎实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落实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1条措施、区“三年行动计划”,巩固工作成效并组织推进新一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计划。

9.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健全街道党工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好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等重点任务。持续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年内建成“清廉村居”4个,做到村(社区)相关宣传工作全覆盖。明确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宗教工作责任,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抓党建促基层民族宗教治理工作。持续深入整治涉毒、涉电诈、涉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协同“一网通办”工作,优化提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质量。

10.依法依规全面展开做好村(居)民代表工作。落实《衡阳市关于发挥村(居)民代表作用的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包片包组、村(居)民小组长包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联户的组织体系,探索建立“一单一书、三联三会”机制,加强村(居)民代表的推选、管理和补缺工作,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全面推行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做好村(居)民代表工作,推动村(居)民代表充分发挥好上传下达、反映诉求、凝聚人心、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三、全域推进整体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

11.健全落实领导有力、平急结合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兼职委员制规范运行、发挥作用。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底线守护机制,守牢安全生产、科学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自身建设等底线。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常态化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12.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深入落实《关于全域推进整体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整合融合党建、政法综治、民政、应急管理等社区各类网格,推广城市“三化”治理模式、“135+”小区党建模式和“一核五入”里巷工作法,开展“文明小区•幸福家园”建设,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和相关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党群服务中心体系功能建设,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自主服务设施。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年内实现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全部建立党组织。

13.全力推进“一核五入”里巷工作法。做好里巷工作法示范点成果运用和村(居)民代表联系群众“结合文章”,强化党建引领,以群众诉求为导向,深入推行“一核五入”里巷工作法和“接诉即办”管理办法,强化“五入”举措,建强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代表队伍,助力村(居)代表工作做深做实,激发村(居)民参与治理内生力,破解城区基层治理突出问题,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

14.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持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梳理整合各个条线落到社区的力量,抓好社区工作者培训。

15.提升居民自治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广“湾村明白人”、“屋场恳谈会”、“衡阳群众”、“三化治理”、“里巷工作法”等治理模式。打造党群连心、邻里和谐、守望相助的平台载体,发挥居民公约、小区公约规范作用,年底前推动每个社区至少探索形成1个符合自身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深化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型、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和群众活动团队,引导社会力量发挥优势参与基层治理,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四、深入开展新兴领域党建集中攻坚,统筹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

16.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开展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专题调研,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加大新就业群体党员发展力度,注重吸纳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加入党组织。搭建新就业群体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平台,引导新就业群体在参与基层治理和行业治理中贡献力量。

17.全面提升两新组织“两个覆盖”质效。持续推进两新党组织组建攻坚行动,实现两新党组织“应建尽建、有效覆盖”开展提高党组织有效覆盖专题调研,对已组建的党组织进行“回头看”。深入推进两新党建“标杆引领”计划,鼓励两新党组织开展“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典型经验和亮点做法的宣传推介。

18.充分发挥两新党组织功能作用。加强对两新组织的政治引领,大力推进“党建入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对党员出资人和高管的教育引导,促进两新组织人士健康成长。持续推动两新组织参与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两新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

五、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党员队伍建设质量

19.持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照《2023年全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注重从大学生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稳定发展农牧渔民党员数量,落实好“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60%”的要求。突出政治标准,持续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及配套制度,持续巩固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成果。

20.进一步提升流动党员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衡阳市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开展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强化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探索“网上组织生活”制度,推动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优化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加强运行管理,常态化开展规范整顿工作。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按照党员组织关系隶属,落实流出地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21.加强和改进党员日常管理。着力破解国有改制企业党员管理难问题,探索建立国有离退休党员社会化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进街道党员档案室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全市“十佳乡镇(街道)党员档案室”评比工作,推动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落实好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有关制度,持续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工作。严格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加强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健全党员信息入库审核制度,切实保障数据准确安全;继续提升党内统计报表质量。落实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积极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22.抓实党员教育培训。探索视频培训模式,强化党员教育。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加大党员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充分运用“珠晖党建”公众号、视频号,提升党员教育实效。

23.积极引导党代表履职尽责。聚焦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持续参与“聚力中心化攻坚年”行动等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大活动。

六、巩固拓展传统领域党建工作优势,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24.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和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聚力中心化•五提创一流”机关党建提质年行动,提升党建服务、保障和促进中心工作的水平。

七、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25.创新优化督查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考核清单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制,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精准化落实。

26.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推进机制。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运行机制。持续开展基层党建“比学评促、分类提升”互动,逐村过筛,推动整体提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示范片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