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坳镇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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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坳镇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奋发作为的姿态,推动高质量发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标,以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为工作重点,以安全生产“五全一常态”工作机制为主要抓手,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织牢织密安全防控网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奋力实现“三坚决两确保一力争”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明显下降,确保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安全生产工作进入市、区先进行列)。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瞄准“三高”目标,聚焦“五区”建设,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珠晖由大区向强区跨越的新篇章。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建办、党政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1次。

(2)持续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换届或调整之后要深入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不可逾越的额红线》警示片,确保村、社区党组织(含社区干部)和企业事业单位全覆盖,强化思想引领。

(3)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协调主流媒体联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普及强化全社会安全理念意识。

(4)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5)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平安建设指标评价体系。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强化各村、社区、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纪委督促,党建办、党政办和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1)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湖南省《实施细则》,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安委办牵头修订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坚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内容。

(5)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3.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安委办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出台《茶山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严格落实办公室工作规程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盲区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安委会成员单位内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明确安全生产分管负责同志和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部门,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均要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按期整治国、省、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并及时反馈落实。

(4)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职能部门,必须坚持“非法合法一并管、一并查”的原则,严把安全隐患源头关。

(5)加强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和风险管控,按照行业相近、业态相似原则明确并落实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农家乐、民宿、网络货运平台、混泥土搅拌站、医养机构、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月子中心、直播带货兼住宅式仓储等行业领域和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职责。

4.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安委办牵头,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按市、区两级要求,配强配齐安全监管力量,在全镇范围内,受委托开展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

(2)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或按照依法授权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非法生产经营查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3)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调查核实及扑救,加强水库大坝、河道安全管理,做好防汛准备和汛前检查,在紧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并及时处理和报告。

(4)加强应急、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预防溺水、中毒窒息和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事故。组织修建、养护和管理乡道,加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安全防范工作。

(5)定期组织村社区干部、物业公司等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配合相关部门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打非治违”等相关专项行动。

5.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委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推行各生产经营单位班组每班“前五分钟安全培训,后五分钟安全检查”,全面推广“一会三卡”制度(班组安全会,动工卡、体检卡、应急卡),高危行业领域要做到全覆盖,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3)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4)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工商贸等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开展随机抽查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6.严格安全生产考核督导和巡查。(安委办牵头,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修订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增加安全生产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方案,科学制定评分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流程,强化日常考核和现场抽查。综合运用好“黄牌警告”预警告、“一票否决”预否决,强化过程考核。

(2)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3)健全重点联系督导制度,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季节性、阶段性、区域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明查暗访重点,坚持“四不两直”,持续开展重点联系督导,聚焦重点时节、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等关键节点,发生较大或典型事故的重点地区,督导帮扶解决实际问题。

7.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委办牵头,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平台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制度,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大跨部门会商力度,增强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2)综合运用即时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和调研推广等工作机制,强化综合监管效能。

8.狠抓事故“控大减量”。(安委办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全镇立争不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

9.强化事故调查问责。(安委办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确保事故调查限期结案。

(2)加大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和事故挂牌督办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典型案例。

(3)继续推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对每一起亡人事故和较大以上涉险事故,都要调查评估,督促事故调查报告措施建议落实落地。

(4)发生1起亡人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森林火灾,实行“黄牌警告”或者“一票否决”。

三、落实“五全一常态”机制

10.全覆盖管理机制。(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分工负责)

构筑“点面结合”的底线工作安全防线,点上“严防死守”,面上“管控到位”,确保做到“四个全覆盖”:

(1)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制定风险防控标准,做到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

(2)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服务机构,以及企业、学校、医院、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公共娱乐、物流仓储、“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由各村社区、各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单位等责任主体,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原则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做到重点场所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

(3)对城市居民小区,由城建站牵头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实行标准化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尚未覆盖到的单独楼栋、安置小区、老旧小区等,属地村社区要抓紧调查摸底,采取有效方式,尽快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

(4)对农村消防安全、防中毒窒息、森林防火和学生防溺水等工作,在风险高发期采取定时巡查、人员盯守和入户宣传等措施,做到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

11.全领域排查机制。(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分工负责

(1)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全面掌握各领域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好“四个排查”,做到问题动态清零。

(2)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起底式”全面排查,深入查摆各类底线工作中的隐患、短板、差距和不足。

(3)消防、应急管理、农业、城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专业性技术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提出专业性的解决方案。

(4)应急管理等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导入式”问题排查,以同时期其他地区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为镜鉴,以群众举报问题为线索,每季度在风险高发期,对特定领域开展一次以上专项排查,举一反三,防范于未然。

(5)各类底线工作事项关联的单位、企业等责任主体要开展常态化巡查排查,按要求落实专门人员,建立风险排查台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上述各类排查每次要形成问题排查报告,对问题要列出清单、入库管理、动态清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做到立竿见影;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及时汇总报安委办。

12.全天候值守机制。(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分工负责

(1)学校、医院、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务必明确值守地、值守点、值守人和值守方式,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定时巡查。各村社区、各底线工作责任部门要逐一对上述场所建立全天候值守标准和台账,严格督促、检查落实值班值守和巡查制度。

(2)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要从严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纪委要采取电话抽查、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动态掌握各单位值班值守和责任落实情况,确保值班值守无盲区、无缺岗、无懈怠,做到有情必报、反应迅速、运行高效。推广使用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风险第一时间排查、事故第一时间报警、现场第一时间处置。

13.全方位宣传机制。(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分工负责

(1)压实各级安全宣传责任,各村(社区)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好氛围。

(2)要注重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运用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深刻教训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3)在特殊时段,要组织相关部门、村(社区)安排工作人员、“衡阳群众”,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号召热心群众等对辖区内村(居)民,采取敲门入户、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警示牌、重点场所巡查、利用“村村响”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醒,努力实现让广大群众“会识别隐患、会报告险情、会自救逃生”的宣传效果。

(4)根据需要,由宣传部门会同主要媒体,不定期组织开展“媒体曝光”行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14.全链条责任机制。(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分工负责

(1)对消防安全、工矿企业安全、商贸领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学生安全、文旅安全、农林水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等行业领域分别建立“安全链”,并针对不同的对象、性质等细化分类建立若干“分链”,实行“安全链长”负责制。由分管领导任“安全链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分链长”。

(2)各链长要按照分类施策、一链一策的原则,围绕“部署环节、落实环节、检查环节、整改环节、验收环节”总体责任架构,参照市、区两级链条责任标准体系,组织制定详尽、管用、易操作的责任环节和标准体系。

(3)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链条责任追究制度,依据明确的责任架构,以“环节”定“责任”,按照“谁部署、谁负责,谁落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各环节安全管理措施、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等情况进行责任管理。

(4)对各责任主体,未按要求安排部署底线工作、未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等情形,追究“部署环节”责任;对部署后没按要求落实的追究“落实环节”责任;对落实后未按要求检查或检查后没有及时交办的追究“检查环节”责任;对交办后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没到位的追究“整改环节”责任;对整改后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没有控制风险的追究“验收环节”责任。

15.常态化暗访机制。(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分工负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围绕行业各“分链”的突出问题隐患,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单位(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及时发现工作漏洞、风险隐患,通过现场下达整改函、情况通报、开展“回头看”等方式,督促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安委办、纪委要按照“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要求,每月牵头组织对各村社区、各行业部门落实“五全一常态”机制情况开展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分“安全链”、地区和部门进行量化排名、公开通报,倒逼责任落实。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6.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分工负责

(1)立足“两个根本”,聚焦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持续加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动态清零。

(2)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政策措施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着力将近年来安全生产实践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3)强化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动态考核,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分别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情况开展评估,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综合评估。

17.明确阶段重点。(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分工负责

根据季节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其中,2月份结合专项整治突出抓燃气安全和复工复产;3月份结合雨季特点突出抓防汛备汛;4月份结合汛期特点突出抓地质灾害防治;5月份结合“5.12”突出抓防灾减灾宣传,开展自建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6月份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7、8月份结合暑期特点突出抓学生防溺水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9月份结合学校开学突出抓校车安全;10月份安全生产高峰期突出抓道路交通运输安全;11月份突出抓冬季森林防火;12月份针对低温雨雪天气突出抓消防安全和防中毒窒息。

18.强力打非治违。(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分工负责

(1)健全“打非”体制机制,切实加大联合巡查执法频次,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聚焦易引发事故的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建筑无资质无许可施工、火工品违规储存运输、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限制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

(3)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探索建立“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发挥“12345”等举报热线作用,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筑牢抵御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

19.深入推进安全风险源头治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实现一批三级或二级达标企业。

(2)全面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本质水平。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

20.加强道路交通和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

(1)持续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以及高速公路、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醉驾酒驾、无牌无证、农用车货车非法载人等非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的精准协同治理、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等重点任务。交管站牵头、应急办、综治办、城建站、派出所分工负责

(2)大力实施铁路沿线安全存量隐患集中治理销号行动,严厉打击安全保护区内非法违法行为。综治办牵头、应急办、城建站分工负责

3加强机动车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等问题治理交管站牵头、应急办、综治办、城建站、派出所分工负责)。

4参照有关地区经验做法,将超载运输的“百吨王”入刑治理交管站牵头、应急办、综治办、城建站、派出所分工负责)。

21.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

(1)持续推进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各项任务落实。深入实施《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聚焦突出矛盾、紧盯重大风险隐患,发挥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进行治理攻坚。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全力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分装、运输、储存等安全风险防范。组织专家进行危险化学品高危工艺企业等精确指导帮扶,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重点地区行业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争取并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应急办牵头、综治办、城建站、派出所分工负责

22.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城建站牵头、应急办、综治办、派出所分工负责

(1)深入实施《湖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整治制约当前燃气安全的六项重点问题。

(2)推动建立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完善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方式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3)摸清底数,及时汇总情况。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

(4)督促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23.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等传统高风险场所,易地搬迁高层建筑、医院、养老院、医养中心、寄宿制学校、文物建筑等敏感场所,以及充电桩、密室逃脱、室内冰雪冰雕等新型业态,实行分类施策、差异化监管、清单式治理,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停放、违章改建扩建、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

(2)统筹治理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火灾隐患,加强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农村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多合一”、连片村寨整治,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24.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各村社区,应急办、农办分工负责)

加强码头、农民自制渔船安全管理。突出防范渔船碰撞、自沉、溺水等安全风险,严查内河船舶非法运输等行为。

25.加强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城建站、各村社区分工负责)

(1)做好建筑施工领域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执法工作,指导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应急预案修订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配合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做好公路、电力、水利、城市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突出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垮塌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等典型事故,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

26.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1)以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铸造)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选取蔬菜加工、印染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水平。(应急办负责)

(2)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专项排查整治。城建站负责)

六、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27.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党政办、文化站、综治办、城建站、农办、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进一步完善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学校安全、危险废物、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的相关规章和应急预案,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

28.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1)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坚持“三管三必须”和“管合法就要管非法”,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形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2)做好分类分级执法、计划执法工作,继续推进重点企业计划执法,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3)继续深化“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对安全监管执法情况“每月一统计、两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纳入考核重点内容。

(4)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审核和备案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案件的立案和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办案的法制审核工作。

(6)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监管执法工作。

(7)按照分级分类监管权限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确保不多头重复执法。

29.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1)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放管服”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严格处罚自由裁量,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和逐利式执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

(2)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按上级要求积极构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资源数据库,加强执法数据分析应用,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鼓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

(4)推动实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等创新手段,严格依法处罚,下决心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提高执法质量。

30.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案例报告机制。(安委办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针对重大问题隐患的监管执法案例,安委会办公室梳理通报并报区安委办。

(2)以点带面、示范引导,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质量和水平。

七、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31.着力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应急办负责)

(1)配合上级启动“智慧应急”和“智慧消防”建设。加强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联网覆盖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联网监控。

(2)配合上级部门推动“四级联动”,实现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互联互通,分级管控。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智能化建设。

32.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各村社区,财政所、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进一步充实壮大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作为早期处置力量。

(2)继续抓实乡镇(街道)“六有四延”、村(社区)“三有”应急能力建设。

(3)有序推进应急指挥五级联动视频调度系统建设。

33.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1)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管理,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财政城建站农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加大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以及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应急办交管站、文化站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平安工程”示范创建。应急办农办分工负责)

(4)加强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和培训,把小区物业公司安全监管人员纳入培训对象。各村社区、城建站分工负责)

34.提升素质能力强队伍。(安委办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培训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各类专家型专门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

八、推进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35.健全安全生产市场化机制。

(1)鼓励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提高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率。应急办负责)

(2)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治理,持续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应急办负责)

(3)深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综治办应急办分工负责)

(4)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应急办财政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应急办负责)

3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区融媒体中心作用,根据重要时段、节点构建上下联动的宣传格局。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组织开展宣贯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严管重罚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4)进一步督促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应急办、城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