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坳镇二〇一四年征兵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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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委会: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4年征兵命令,以及市、区2014年征兵指示精神,为积极稳妥地开展我镇征兵工作,圆满完成我镇今夏秋征兵任务,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茶山坳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军荣

  常务副组长:凌 浩

  副 组 长:肖琪琳 刘汉云

  成 员:李 滔 李先平 陈 嵩 谢文彬 李 鑫

  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李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镇机关各办、站、所抽调组成。

  二、征集对象、范围、年龄、条件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4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2014年入校的学生,同时,今年大学生在户口所在地和学校所在地都可以应征,政策更加灵活。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0岁,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总政200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2014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五)、征集时间

  从2014年8月1日开始征集,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运送完毕。

  三、送检人数

  茶山坳镇43人,各村、居委会严格掌握体检标准,并于7月28日前将送检花名册报镇征兵办,于8月1日至10日在珠晖区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四、工作部署

  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镇的实际,今年我镇的征兵工作大体分为“组织准备、具体实施、工作总结”三个阶段,按五个步骤实施。①7月8日前,传达贯彻征兵会议精神,召开征兵工作会议,部署征兵工作任务,计划安排工作。②7月7日至31日,组织开展“征兵宣传月”活动,大张旗鼓地进行征兵宣传发动;组织体检、政审业务培训;抓好体检站设置和体检器材、药剂购置;组织应征青年报名、目测、初审、初检等工作。7月11日组织我镇适龄青年参加市组织的“千人首日现场报名”活动,并同步开展宣传报名活动。7月28日前上报应征青年体检名册。③8月1日至10日,组织全区应征青年体检。④8月22日至9月5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按要求组织参检人员复查,择优定兵。⑤9月6日至30日,组织新兵交接、搞好新兵运输工作,抓好征兵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确保新兵质量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优秀青年选送到部队,做到严密组织,妥善安排,狠抓落实。

  (二)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各村、居委会民兵营长要集中精力,把征兵工作抓好。派出所要严格监督,组建好政审工作。同时,要抓好征兵安全工作,严防各种事故发生。对待接兵干部,要热情接待,主动向他们介绍情况并认真征求和听取接兵部队的意见,共同做好征兵工作。

  (三)要认清形势,坚持廉洁征兵,抵制不正之风。对报名目测、体检、政审、走访、定兵每个环节加强跟踪管理,将征兵政策向社会公开,将“双合格”对象和预定兵员名单在各级张榜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落实听取社会和群众意见的社会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自警自律,增强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确保圆满完成夏秋征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