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茶山坳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相关部门、驻镇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和谐茶山,确保我镇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脱节,不缺位,“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及时落实到位。现将镇政府班子成员、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分解情况暨镇政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茶山坳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0日
为切实落实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为此,特将责任分解明确,今后分工及岗位驻村变动,不再行文,其安全生产责任随岗位、驻村而调整如下:
一、党政领导职责
茶山坳镇党委书记罗军荣: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所驻的大昌村、堰头村、皇桥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茶山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凌浩: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驻的金甲村、茶山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茶山坳镇人大主席陈永进:主持人大全面工作,主管经济发展、科技、商务旅游、文教、工会、老龄,联系纪检、监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对所驻的樟木村、合兴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茶山坳镇政协联络工委主任段斌:主持政协全面工作,主管党政办、督查考核、政务接待,分管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对所驻的藕塘村、田心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茶山坳镇党委副书记贺海啸:主管纪检监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宣传、审计、优化环境,分管党务党建,联系卫生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拆违安全生产工作。
茶山坳镇党委副书记唐伟:主管城乡同治、环卫环保,联系农业、水利移民安全生产工作。
茶山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肖琪琳:主管农业、水利移民、财政、安全生产,分管经济、发改、物价、重点办,联系消防、卫生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工作。对所驻的堰头村、大昌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茶山坳镇党委委员贺康政:主管组织、党务党建、规划、国土、编制、共青团,分管城乡集镇整治、拆违,联系人事、劳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驻的秧田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茶山坳镇党委委员刘秋宝:主管武装、经营管理、土地流转、交通,联系民政、残联、社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对所驻的黄洲村、农林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茶山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尹鹏辉:主管民政、残联、社区,联系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对所驻的金甲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茶山坳镇副镇长倪亮亮:主管人事、劳资、社保、医保、就业、档案、妇联、统计,联系商务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对所驻的垅塘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茶山坳镇副镇长黄维:主管城乡集镇整治、拆违、卫生与计划生育,联系城建规划、国土、城乡同治、环卫环保、水利移民安全生产工作。对所驻的茶山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茶山坳镇镇长助理张振清:主管消防,联系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镇食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主任李滔担任。镇食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安全事务及责任落实,督促和指导安全整改工作。
二、镇政府各部门与工作人员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区委办、区政府办相关工作及镇机关内务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李先平
副 主 任:谢军芳(团委书记兼组织干事)、陶建军(联系政协日常工作)、魏丽君、张 雁
工作人员:唐陶春、周玲(兼档案干事)、刘丽(兼工会老龄干事)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发、商务、科技、统计、发改、经营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陈奇军
副 主 任:凌受莲 周伶俐(兼统计干事)
(三)、食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负责安全、消防、海事、道路交通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李 滔(武装部副部长)
副 主 任:陈 嵩(团委副书记兼武装干事)
工作人员:王 峰(大学生村官)
(四)、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司法所、信访、610,联系公检法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李 鑫
1.司法所:
所 长:唐春发(兼综治办副主任)
2.610办
主 任:曾经华(兼综治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阳 伟(兼环卫干事)
(五)、财政所负责镇相关财务的安全生产工作。
所 长:谢文彬
副 所 长:宋卯和、阳艳(兼劳资干事、住房公积金管理干事)、曾海波(团委副书记兼经管干事、宣传干事)
工作人员:周家梅
(六)、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卫生与计划生育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陈 晖(兼服务所长)
副 主 任:许巧玉
工作人员:罗 军、刘建国
1.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工作人员:肖淑珍、曾亚兰
(七)、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负责民政、残联、社会保障的安全生产工作。
站 长:熊小兰(负责社保医保就业工作兼社保办主任)
副 站 长:刘金燕(负责民政低保敬老院工作兼民政办主任)
1、民政办
副 主 任:王小军
工作人员:邹红英
2、社保办
副 主 任:张 雁
工作人员:杨 柳
(八)、文化综合服务站负责文教、乡村旅游的安全生产工作。
站 长:熊 弘
(九)、村镇建设和规划管理服务站负责城镇建设、城乡环卫、城管、规划、国土、住建、环保、危改、城乡集镇整治、重点项目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
1.城镇建设规划国土站(负责城镇建设、规划、国土、住建危改、棚改工作)
站 长:王 健
工作人员:李小姑、罗宗煌
2.城乡集镇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城乡管理、集镇整治、拆违控违巡查工作)
主 任:周雄志
副 主 任:邓定亮(兼拆违巡查大队大队长)、曾志刚
工作人员:罗开顺、陆 洋、吴海明、尹倦生、吴 情、
肖继徽、刘晓辉、刘诗胜、覃禾花、肖 红、
费力富、王国安、陈 菲(兼文化干事)
3.城乡同治办(负责城乡环境、同治工作)
主 任:曾 昕
工作人员:刘诗珍
4.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环保、环卫工作)
站 长:唐剑锋
工作人员:黄 辉、李清国
5.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口负责镇重点项目申报、资料统计归档及环境优化工作)
主 任:曾庆彤
工作人员:林 慧(兼文印室打字员)
(十)、农业综合服务站(对口负责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化、农机、畜牧水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1.农业综合服务站(对口负责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化、农机、林业及森林防火等工作)
站 长:肖茂刚
副 站 长:曾淑玲
工作人员:刘秀兰
2.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口负责土地流转、畜牧水产工作)
主 任:李建华
工作人员:刘交友、岳 民
(十一)、水利管理服务站负责水利、农机、移民的安全生产工作。
站 长:陈文斌
副 站 长:邓卫星
工作人员:刘西平、吴 强(兼城建干事)
三、履行职责
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高度负责,迅速进入角色,了解和掌握其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通知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要以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并严防死灰复燃。通过采取坚决有力的各种措施,有效遏制和防止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