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坳镇落实《珠晖区重大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工作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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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山坳镇落实《珠晖区重大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工作整改方案  

 

根据《珠晖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认真抓好中央环境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着力整治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重显绩、轻潜绩,愿意做有利于当前、看得见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打基础的事情的问题,不断推进我镇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优美新珠晖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揽,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推进,坚持考核问责,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以全面贯彻落实重大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制度为突破口,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和谐共赢。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办法》精神,切实抓好《办法》宣传。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通过责任追究保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顺利贯彻落实的认识上来,统一到通过责任追究促进本地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上来,确保《办法》发挥实效。镇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充分掌握《办法》规定的适用对象、追责情形、从严情形、问责方式、免责(减责)情形等内容,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报纸、茶山政务微信群、网络等媒体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二)建立重大环境问题(事件)问责调查和报告机制。重大环境问题(事件)发生后由镇政府统一领导,成立问责调查组,调查组由镇安环站会同镇纪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问责调查组在镇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调查工作负全面责任。调查组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三)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配合做好重点审计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以及领导干部决策机制。实行民主决策,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杜绝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纪委书记杨理龙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陶建军为副组长,镇纪委委员曾庆彤、唐剑锋为成员的茶山坳镇落实《珠晖区重大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贯彻落实《珠晖区重大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工作,领导开展相关机制体制的建立。

 

中共茶山坳镇委员会

201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