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纪涉黑涉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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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坳镇关于开展村(社区)

“两委”成员违法违纪涉黑涉恶问题专项

排查整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有关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加大对村(社区)“两委”干部违法违纪涉黑涉恶行为的整治力度,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违法违纪涉黑涉恶行为排查整顿。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坚持全面排查和零容忍整顿相结合,全面摸排核查村干部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线索,对发现的线索要深入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零容忍,坚决查处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整治治安乱源,净化基层社会治安环境和政治生态,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二、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要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违纪违法涉黑涉恶线索: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重点排查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借机敛财;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庸政、政、怠政;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线索。

(二)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线索。 重点排查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在基础建设、提质改造、三清三建等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贪污贿赂等线索。

(三)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违规处置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滥发奖金、补贴和各种名目的财物;特别是在精准扶贫领域的专项资金违规使用线索。

(四)采取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和操纵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当选为村干部的。

(五)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为其个人、家庭及同伙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村官”和涉黑涉恶势力。

(六)放纵、包庇“村霸”和涉黑涉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熟,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涉黑涉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七)其他涉及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的行为。  

三、工作措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18-824日)。镇党委研究制定“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集中宣传,着力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调查阶段(825-830日)。镇党委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11个谈心谈话小组,由驻村(社区)领导担任谈心谈话组组长,逐一对“两委”成员谈话,走访群众,全面倒查审核,同时在村里设立举报箱,公示市、区、镇三级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和反映相关线索,全面梳理信访、上访、案件办理等情况对反映村(社区)“两委”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进行集中梳理排查、分析研判。对线索清晰、问题突出,可查性强,涉及村(社区)“两委”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涉黑涉恶行为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通过案件查办,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阶段:打击整顿阶段(830-920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出来的村干部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深入查清,对先前已呈现的问题和案件,要加快打击处理进度,及时“收网”;对有关苗头隐患,要强化重点管控,防止滋长蔓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争取在短时间内办结一批违法违纪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深挖彻查一批发生在城乡基层的“小官巨贪”和“保护伞”。

第四阶段:形成长效机制。(920-930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两委”成员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涉黑涉恶行为滋生发展的原因和特点,深化对整治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统筹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动态整治与源头治理、传统方法与科技手段,通过个案剖析,分析案发的特点规律,梳理出体制机制和管理上薄弱环节以及带有共性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解决村(社区)“两委”成员违法违纪涉黑涉恶行为的长效机制,防范和减少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茶山坳镇村(社区)“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长:王武军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刘李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李继军  镇党委副书记

肖琪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秋宝  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工委主任

                周红春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理龙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卫东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茶山派出所所长

李胤成  副镇长

                   副镇长

               吴文波  副镇长(挂职)   

         员:李先平   党建办主任

               刘诗庆   党政办主任、

               陶建军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曾经华   综治办主任

                    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

               唐剑锋   卫计办主任

               谢建峰   党建办副主任

                    综治办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先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机关办公楼309室。

2、加强协作联动。各相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村干部违法违纪涉黑涉恶行为排查整顿的职责任务,切实担负起相应责任。政法综治部门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督查督办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排查违法犯罪线索,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掌握证据,认真做好侦查阶段工作;民政办负责做好村、社区特殊人群的稳控,开展好农村普法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涉案村干部、党员的案件侦办、线索搜集;宣传室要大力开展声势浩大的政策宣传。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电话、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力宣传集中整治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显著成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反映和提供村干部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线索。对有关重大敏感案事件,要加强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析案说法,同时及时发现、封堵、删除虚假有害信息,严防负责舆情扩散蔓延。  

4、严格落实责任。本次专项行动将纳入支部书记2018年度党建考考核。各村社区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对线索排查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线索,久拖不查或降格处理;因工作失职导致其坐大成熟,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为其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打击处理,甚至充当“保护伞”等情形,严格责任督导和追究。

 

附:谈心谈话分组安排表

 

 

中共茶山坳镇委员会

2018824

 

 

 

 

 

 

 

 

 

 

 

 

 

 

附件:

 

谈心谈话分组安排表

 

村(居委会)

谈话组组长

谈话组成员

大昌村

王武军

李先平、刘建国、  慧、丁智伟

古城村

杨理龙

陶建军、唐剑锋、李鑫、周伶俐、刘葳、周

茶山社区

刘李进

邓红星、陈文斌、邓定亮、曾淑玲

皇田村

吴文波

曾经华、、刘金燕、吴  强、岳  民、杨 

堰头村

李继军

刘诗庆、蒋  炜、刘  丽、 

金甲社区

张卫东

谢文彬、肖  丽、陈嵩、刘诗珍、李彬、胡华

金甲村

肖琪琳

肖茂刚、曾亚兰、肖淑珍、熊弘、王峰、谢

茶兴村

李胤成

  、曾志刚、曾昕、罗宗煌、黄辉、李清国、

农林村

刘秋宝

  、陈奇军、曾海波、王小军

黄洲村

 

李建华、唐桃春、谢建峰

藕塘村

周红春

     雁、许巧玉邹红英、魏丽君、邹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