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茶山坳镇森林防灭火特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茶山坳镇森林防灭火特护期工作

  

当前天气持续高温干旱,已达到红色森林火险等级,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抓实抓细抓牢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杜绝在全镇范围内发生森林火灾及森林火灾致人员伤亡事故。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出台茶山坳镇森林防灭火特护期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镇不发生火情火灾

二、特护时间:2022930日至1031

三、防火区域:全镇11个村(社区)(重点区域为林区及聚林地边缘五十米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保障。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时刻准备,快速反应,一旦发生火情,全力扑救,把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森林火灾时,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必须在15分钟内,镇联点干部和应急、林业分管领导半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各村(社区)要及时补充扑火器具,对专业设备要明确专人操作,同时要保障好扑火器具的正常使用。

(二)全域宣传。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村级微信群等媒体全天候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防扑火等知识。镇村两级干部要积极开展“敲门行动”,特别是林区及聚林地边缘五十米范围的农户,确保防火令及责任状“户户有、人人知”,并将防火令贴至醒目位置。同时做好登记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各村(社区)要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10月份“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主题党日活动,由镇联点领导参加,在防范重点村组开展屋场恳谈会,发动党员群众参与防灭火工作。

(三)全员上岗。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包组、组包山头”的原则,实行网格化防控。特护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镇值班干部必须在镇里住宿,所有村干部必须在村里居住。镇村两级干部每天上午6点至晚上9点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工作,每天下午530分将各时段的照片发至微信群。发现火情后,必须上报当日镇值班领导。每晚9点,各镇联村领导上报当日联点村森林防火情况。

(四)全力打击。各村(社区)做到用火“六个不准”,即不准带火种(打火机,香烟等)进林区、不准炼山、不准烧田梗、不准烧火土灰、不准放烟花爆竹、不准烧纸钱。对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情的,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现场情况拍照留底取证。公安机关必须从严从重快速处理,同时第一时间在全镇通报。

(五)全程奖惩。特护期在重点区域内发生火灾,对镇村干部及护林员各罚款100元;在重点区域内发生火灾2次,对村支书罚款500元,并停职处理,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并在组织生活会上检讨。如有卫星遥感、摄像头监测、上级领导督查发现发生火情,造成一定影响的,对镇联点领导罚款1000元。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问责,对失职渎职人员依法顶格追究。特护期内未发生火情的村(社区)奖励1万元,并将村干部表现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六)全民参与。各村(社区)要明确一名监督员,鼓励群众参与扑救及举报工作。对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第一个上报并经核实的,由镇政府给与1000元现金奖励。对参与扑救及提供物资支援的群众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