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建设实施

              
【字体: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建设实施  

  细则》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有关各部门,市驻区相关分支机构:  

  《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建设实施细则》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建设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引领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结合我区政府网站工作实际,现制定《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建设实施细则》,指导本区政府网站开设、发展、更新等工作。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一体两翼、五个珠晖”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打通信息壁垒,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升珠晖区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分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众需求,科学划定网站类别,规范建设。统筹考虑我区政府网站功能定位,突出特色,明确建设模式和发展方向。  

  (二)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分工协作,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  

  (三)利企便民。围绕企业群众需求,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提供可用、实用、易用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和便民服务。  

  (四)开放创新。坚持开放融合、创新驱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构建可灵活扩展的网站架构,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智慧型政府网站。  

  (五)集约节约。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优化技术、资金、人员等要素配置,避免重复建设,以集中共享的资源库为基础、安全可控的云平台为依托,打造协同联动、规范高效的政府网站集群。  

  三、职责分工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是区党政门户网站的主办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区党政门户网建设和发展,负责对区党政门户网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共同承担区党政门户网站的管理职责。  

  区电政办作为承办单位负责网站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负责网站栏目、频道、专栏、专题、应用等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主管业务有关信息的发布和服务,做好有关业务系统与网站的对接和前端整合。承担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区编办、公安珠晖分局作为党政门户网的协同监管单位,共同做好网站标识管理、域名管理和网络内容服务商(ICP)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政府各部门按照细则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质完成依申请公开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  

  (一)基础信息公开内容  

  要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及时转载国务院、省、市政府重要文件及会议。  

  区党政门户网站要对发布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权威,便于公众使用。对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已发布的静态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时,要及时更新替换。  

  1.概况信息。发布经济、社会、历史、地理、人文、行政区划等介绍性信息。  

  2.政府部门。各部门(包括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街道、乡镇)应主动提供本部门的具体信息,其中包括部门基本信息——部门全称、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编等),部门主要职责,部门内设机构,部门人员编制规定,主要领导分工及照片。部门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向网站管理部门提供变更信息。  

  3.领导信息。各部门(包括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应主动提供本部门主要领导人的照片及个人简历信息,照片建议统一为红底。  

  4.工作动态。各部门应积极提交更新本部门相关的工作动态,规范格式,检查更正文字和内容上的错误。动态内容上,按照市里的要求,尽量多提交与民生相关的工作动态,减少非必要的会议类动态。  

  5.政策文件及解读。各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应及时在区党政门户网上发布。区法制办要实时更新区本级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文件相关的业务部门需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等形式予以展现。  

  区内重要会议解读:由区法制办核稿,区委办、区政府办批准后交由区电政办制作,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区内重要工作动态。  

  6.规划计划。各部门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发展计划等应及时在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更新。  

  7.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各部门及时发布并更新部门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8.数据发布。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  

  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本地区本行业统计数据。相关业务部门通过报送图片、表格等方式统计相关数据,并做好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对接,及时报送至区电政办。  

      9.三公开一目录。区内各个部门协同合作,区政务中心、  

  区编办、区发改、区法制办等分别做好“三公开一目录”工作。  

  10.依申请公开。区内各部门根据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处理填写的依申请表格,依法依规按时进行答复。  

  (二)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要求  

  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各栏目更新最低要求:

  工作进展类:每14天(含双休日、法定假日)至少更新一篇信息;  

  通知公告类:每2个月内至少更新一篇信息;  

  法规文件(政策法规)类:每三个月内至少更新一篇信息;  

  规划计划类:每半年内至少更新一篇信息;  

  财政信息类:每年(当年的三月至五月内必须出台)更新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人事信息类:每半年内至少更新一篇信息,信息包括本级本部门的培训和各种学习等内容;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每年3月15日前必须发布上年度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机构设置及职能、动态(工作进展)、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发布时间分配合理,与正文内容时间保持一致(1.文件必须公开签署日期;2.文件发布日不能超过文件正文内信息的时间范围;3.如文件正文内没有信息时间范围,发布日时间和文件落款日之间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保证信息时效性)。  

  (三)办事服务  

  1.网上办事大厅。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发布本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集中提供在线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及编办编制梳理网站在线服务资源清单,按主题、对象等维度,对服务事项进行科学分类、统一命名、合理展现。应标明每一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对非政务服务事项要严格审核,谨慎提供,确保安全。  

  区政务中心牵头细化规范办事指南工作,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确保内容准确,并与线下保持一致。  

  2.重点服务项。针对民生关注问题,区党政门户网站设立七个重点服务项:生育证办理、医保服务老年人服务、居住证办理、随迁子女入学、高校毕业生创业、残疾人服务。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教文体局、区残联、公安珠晖分局要提供相关重点服务项的相关法律、政策文件、常见问题和咨询投诉及监督举报入口。  

  (四)政民互动  

  1.政务信箱。各部门在管辖范围内应保证信件回复速度、回复质量,并且做好信件回访工作,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问政服务。  

  2.征集调查。各部门应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重点定期开展征集和调查,并把征集调查结果和采纳情况公布。  

  3.在线问政。涉及民生服务工作的主体单位,要做好线上线下联动,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每年定期从区直各部门、街道、乡镇中轮流抽取六个以上的单位举行一次政务访谈,并在区党政门户网站在线问政栏目公开文字、图片等资料。  

  4.政务通讯录。各部门应提供相关业务办公室对应的正确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需及时报送区电政办进行更新,便于政民互动交流。  

  (五)政务公开要点专栏  

  政务公开要点专栏是区政府、区直各部门实现政务公开,展现珠晖区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等问题的重要窗口,同时也是省、市网站绩效考核的重点部分。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实现全方位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来公开信息。  

  1.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条例上述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3.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4.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五、机制保障  

  (一)监管机制  

  1.常态化监管。区电政办每季度对本地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开展一次巡查抽检。每次抽查结束后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检查情况。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通报并约谈有关责任人。定期组织对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进行检查。  

  2.考核评价。把区政府网站考评结果纳入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完善奖惩问责机制,对考评优秀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3.人员培训。区电政办将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区性政府网站管理、操作培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具备信息采集、选题策划、编辑加工、大数据分析和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的专业化队伍。共同提高管网、建网、办网的能力。  

  (二)运维机制  

  1.专人负责制度。指定专人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和安全运行负总责。严格审校流程,确保信息内容与业务部门提供的原稿一致,发现原稿有问题要及时沟通。转载使用其他非政府网站信息的,要加强内容审核。  

  2.保密审查制度。根据珠晖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珠政办函〔2018〕1号)文件要求,加强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3.值班读网制度。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稿件。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特别要认真审看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4.预算及项目管理制度。统筹考虑并科学核定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经费需要,把政府网站经费足额纳入部门预算,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并加强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做好项目立项、招投标和验收等工作,管理好项目需求、进度、质量和文档等。对外包的业务和事项,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能力、资质和管理制度,细化明确外包服务的人员、内容、质量和工作信息保护等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服务到位、安全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