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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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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继去年2月起实施职工补充工伤保险、为企业减负上千万元之后,从今年4月1日起,再次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服务能力,继续减轻企业经济负担,确保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本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根据行业工伤风险程度和类别,由低到高,从原来的三类细化至八类,每个类别调整幅度各不相同,平均下调费率约20%,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达千万元。从今年4月1日起,一类至八类行业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0.9%、1.4%、1.5%、1.6%、2.2%、2.3%、2.4%执行。
此次基准费率确定后,全市各地还将结合参保单位上年度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相关规定分单位实行浮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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