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示(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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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格食品的通报(第三批)

 

  1、由衡阳市湘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88g/袋、2017年4月01日生产的袋装湘旺雪饼不合格 ,不合格指标是: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T 22699-2008《膨化食品》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在衡阳市实验中学食堂销售的、由湖南衡阳县湘雁酒厂生产、规格为630ml/瓶、商标为“西渡”、2016年10月20日生产的西渡湖之酒不合格 ,不合格指标是: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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