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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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全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7月27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朱迎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2016年全区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全区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2016年全区实际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029万元,为市目标的100.06%,比上年增加8809万元,增长6.1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62471万元。上划中央收入30080万元,增长29.54%,上划省收入15402万元,增长1.91%,上划市收入45090万元,下降5.02%。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部门实现35591万元,比上年减少7673万元,下降17.74%;地税部门实现87406万元,比上年增加7901万元,增长9.94%;财政部门实现30032万元,比上年增加8581万元,增长40.00%。

  支出方面。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5820万元,增加21441万元,增长17.24%。具体分项完成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60万元,较上年增长25.26%;国防支出172万元,较上年增长21.13%;公共安全支出3295万元,较上年增长32.44%;教育支出17657万元,较上年下降2.15%;科学技术支出65万元,较上年下降50.38%,主要是由于上级专项用于科学技术支出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8万元,较上年下降3.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76万元,较上年增长0.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26万元,较上年增长3.52%;节能环保支出965万元,较上年下降16.52%;城乡社区支出42074万元,较上年增长11.22%;农林水支出7857万元,较上年增长8.90%;交通运输支出346万元,较上年下降28.8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68万元,较上年下降6.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9万元,较上年增长216.47%,主要是由于旅游引导发展支出、外经发展支出、各大市场改造等方面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2489万元,较上年增长997.45%,主要是由于上级财政对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加大;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万元,较上年下降99.48%,主要是由于上级财政对粮油事务的转移支付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其他支出180万元,较上年下降63.71%。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减少及政策性减支影响,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资源信息勘探等支出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根据市区财政结算体制的规定,2016年我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247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270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08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850万元,减去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8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0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7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71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完成21836万元,比上年增加19099万元,增长697.81%。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2017万元,比上年增加19755万元,增长873.34%。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1836万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81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22017万元,年终无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841万元,增长32.1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03万元,增长2.70%。本年收支结余113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249万元,累计结余3387元。

  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2016年,全区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854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66万元,增长31.61%。主要项目有: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5398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资金9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79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14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3108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342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290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254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692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53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91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60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5688万元。

  三、2016年区级政府债务规模及还本情况

  2015年省财政厅根据可用财力等指标核定我区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限额20300万元。2016年我区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省财政厅核定的范围内举借政府债务。

  (一)政府债务规模及结构情况。2016年底,区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20289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20289万元,分贷款类型看,地方政府债券19102万元,其他债务1187万元(主要包括专项借款、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拖欠工程款等)。分债务人看,区财政局19102万元,区其他单位1187万元。

  (二)债务资金举借及使用情况。2016年新增政府债务10802万元。新增的10802万元政府债务使用情况是:偿还存量债务4202万元,冶金社区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9万元,住建局背街小巷改造临江路工程款41万元,住建局联建住宅楼项目款9万元,环卫设施购置款15万元,住建局旧城提质改造及其他工程款1700万元,投融资公司投资补偿款4826万元。

  (三)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16年,区本级还本付息4416万元,其中:争取置换债券还本4202万元,区本级偿债资金付息214万元。

  四、2016年全区财政工作情况

  (一)精心组织收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政策性减收压力,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和政协的帮助、监督与支持下,全区财税干部齐心协力,着重税源分析监控,强化税收与非税收入征管,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努力克服政策性减收、企业经营下滑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优化支出结构。今年我区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我们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过努力,全年实现了收支平衡。一是集中财力保障人员等刚性支出需要,积极调度资金,保障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目标考核绩效奖金2000余万元等支出,确保了刚性支出需要;二是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着重保障了卫计、民政社保、教育、农林等民生资金支出需要,全年民生支出达1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08%。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促进经济稳健发展。安排各类产业扶持资金2585万元,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三)全面深化改革。一是继续加强预算管理。2016年预算编制较2015年更科学、精细、透明、公开,并顺利通过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区本级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与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都依法依规进行了公开。二是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区共有76家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目前,已有63家预算单位上线运行,改革率为82.89%,通过系统支付资金3.35亿元。三是推进国有资产归集管理。在单位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情况下,构建国有资产产权“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运营”的新型产权集中管理模式,盘活经营性国有资产,发挥其融资功能。四是积极促进PPP项目落地。我区成立了珠晖区PPP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将衡阳市茶山坳特色小镇建设和衡阳市江东中医院整体搬迁及“颐养天年”医养结合养老康复中心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这两个项目正在申请湖南省财政厅PPP第四批示范项目。五是公车改革稳步落实。168台涉改车辆已按政策分类处理,其中封存99台,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六是办税服务厅有序运行。实现了国地税办税集中、流程融合和业务联办,使纳税人享受到了更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四)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建章立制。出台了《珠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晖区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珠晖区财政出借资金管理办法》、《衡阳市珠晖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汇编》,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作出全面规范。二是系统培训。举办了2016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三是专项检查。财政、审计联合开展了区本级政府采购、区本级建设工程招投标、区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四个专项检查”工作,已完成对全区79个单位的检查,并将结果及时、如实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纪委反映,按政策规定相关要求,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四是评审提效。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全年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17个,审定金额80689万元,审减金额26871万元,审减率25.00%。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依法监督和支持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正确把握好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圆满完成2016年各项预算目标,特别是在财政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财政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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