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芳、吕龙浩两名同志的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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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芳、吕龙浩两名同志的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作废公告

兹有我局原两名工作人员已调出珠晖区司法局,应收回行政执法证件,但行政执法证件不慎丢失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文芳,执法证号:18040311013;吕龙浩,执法证号:18040311020。以上执法证件现声明作废,相关人员不得用已公告遗失作废的执法证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珠晖区司法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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