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珠晖区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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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珠晖区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2年,珠晖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及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重要作用,现将2022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案件基本情况

区本级主要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件总数为8878件,其中行政处罚1371件、行政许可7498件、其他行政执法9件。行政处罚较多的单位为区税务局、市公安珠晖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区税务局、市公安珠晖分局、区应急管理局三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共有1113件,占全区行政处罚的81.18%;行政许可较多的单位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消防大队,其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许可案件高达7395件,占全区行政许可的98.63%。以上执法事项中除涉及商业机密和隐私不能公示外,其他均进行了公示。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设情况。《珠晖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了公示主体责任、内容、方式,并要求将珠晖区政府党政门户网站作为本级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基准平台。全区各重点执法部门均按照要求制定了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并制作了行政执法公示清单、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执法文书模板等。2.推行行政执法事前公开情况。我区目前已在政府党政门户网上公示了珠晖区行政执法主体信息、珠晖区全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各部门也分别在党政门户网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栏"以及"部门服务"栏目里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的服务指南、办理权限、办理程序、救济途径、办事流程图等信息。此外,我区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已制作了"行政执法公示栏",将上述重要信息主动进行公布。3.推行行政执法事中公开情况。我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均向执法对象出示了湖南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或经备案的有效执法证件,明确向执法对象公示执法人员身份情况,并在行政执法案卷中进行了文字记录。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均明确告知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以及权利义务,并均在行政执法案卷中记录。

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1.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情况。《珠晖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明确要求全区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充分发挥记录作用。全区各重点执法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有些执法部门还一并制定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以及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定。2.文字记录完善情况。当前,我区各重点执法部门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主要通过文字记录方式完成,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充分发挥执法文书载体作用,向当事人出具相应行政执法文书,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以案卷形式体现出来,一案一卷,实现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随着"三项制度"工作的推进,我区各执法部门在执法文书格式制作方面也日益规范。3.规范音像记录情况。目前,我区各部门主要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通过音像记录手段,为增强执法案件证据效力和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珠晖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决定;同时在办法中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审核责任等内容。2.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情况。我区城管、应急管理等重点执法部门分别制定出台了本部门的法制审核目录、审核事项清单以及审核流程图等。3.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情况。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法制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情况。区司法局具体承办区政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当前配备了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全区负责法制审核的工作人员当前一共31名,基本满足全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其中市公安珠晖分局的法制审核人员为7名,是全区人数最多的执法单位。此外,我区积极建立以本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吸收专家学者或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当前,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均配备专业的法律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并按要求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也在积极推动此项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我区严格执行《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执法部门做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2年珠晖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中,我局参与了此次的督察工作,查看了酃湖乡、广东路街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共4个单位合计20余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及时发现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其予以改正;我局还积极参与了市级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抽查了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5个单位合计10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加强指导业务工作、督促相应部门予以改正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我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每年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发证,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工勤人员、临聘人员协助执法行为。我区组织开展"两证"(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核)发,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272人换发新证。同时,完成了2022年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是完善行政执法考核和监督机制。我区行政执法考核与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已形成常态,每年的全区绩效考核内容都对各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了明确要求;另外我们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网络考试管理办法》,必须通过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获取湖南省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才具备执法资格。此外,我们还在政府党政门户网上开设行政执法监督专栏,各执法部门及时对部门执法动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物保障不到位部分执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根据《珠晖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执法实际需要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设备和相关音像资料采集存储设备。原则上,每个执法单位必须配备一间带有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功能的听证询问室,并保证每五个执法人员至少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但是由于我区的财政紧缺,所需金额也比较大,关于配备执法记录仪的请示迟迟未批准。二是法制队伍力量薄弱,工作难以高效开展。由于机构编制受限等多种因素,在我区,法制队伍力量较为欠缺。在区直部门、乡镇街道中,几乎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制机构,法制审核职责一般由办公室承担,并且多数没有法律背景。据统计,我区所有法制工作人员中,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总计不10人,甚至本身为法学专业的都寥寥无几。因此,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法制审核职能的行使,难以保障工作高效开展。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还未构建,执法公示力度欠缺。当前我区还没有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有些公示在"执法监督"板块,有些公示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板块,有些公示在各执法部门国、省级平台上,内容较为分散,难以保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有效推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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