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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2年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2年,珠晖区城管执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及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重要作用,现将2022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案件基本情况
在2022年度,我局2022年度在党政门户网上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26份,2022年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书25份。与往年相比,处罚数量呈现出下降趋势,这得益于日常巡查的力度加强和市民文明意识的提高。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设情况。《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明确了公示主体、内容、方式和要求。同时,我局将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作为公示平台,全面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事前公开情况。我局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上公示了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内容,确保群众对城管执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我局还通过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执法动态和政策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事中公开情况。在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均按规定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证件,向当事人主动出示。同时,我局还通过现场公告、告知书等方式,将执法事实、理由、依据以及权利义务等告知当事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一是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情况。《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细则》明确要求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同时,我局还建立了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记录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二是推行文字记录情况。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对每个环节进行文字记录,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执法时间、地点、事实、依据等信息。文字记录要求规范、准确、完整,能够真实反映执法全过程。同时,我局还对文字记录进行归档管理,方便查询和追溯。三是推行音像记录情况。我局配备了专业的音像记录设备,对特定的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音像记录要求清晰、准确、完整地反映执法现场情况,包括当事人的态度、行为以及执法人员的操作过程等。同时,我局还对音像记录进行储存和管理,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明确了行政执法队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决定;同时在办法中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审核责任等内容。2.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情况。我局制定出台了本单位的法制审核目录、审核事项清单以及审核流程图等。3.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情况。我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法制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在日常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流程,做到案件精准无误,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同时,适时开展案件讲评,巩固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对法律法规、违法案例、办案程序的规范解读,加大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把脉会审,提高执法的严肃性。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突出教育培训,常态化管理,把 "强转树"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强基固本的工作来抓,坚持党建引领示范,做到与其它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认真开展政治教育、时事教育、法制教育。区分人员层次、类别,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教育。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载体,以扎实推进城市秩序整治为基础,以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提高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每月至少安排1-2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学习效果,全年党员学习覆盖率、参学率达到100%;三是突出服务为先。坚持"721工作法",变管理为服务,综合运用非强制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了解政策要求,化解矛盾纠纷。在城区范围内陆续设置了季节性瓜果疏导点或便民市场,让城市管理的温度持续传递。我局及时对部门执法动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物保障不到位,部分执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根据《珠晖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执法实际需要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设备和相关音像资料采集存储设备。原则上,保证每个执法人员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但是由于我局的执法记录仪配发时间比较早,能使用的执法记录仪不多。还有就是执法车辆严重老化,工作难以高效开展。我局辖区点、面、线比较广泛,但是车辆使用年限都已到报废年限,难以保证平时巡逻执法。二是行政执法力度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拔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三是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四是法制队伍力量薄弱,工作难以高效开展。由于机构编制受限等多种因素,在我局法制队伍力量较为欠缺。法律专业人员严重紧缺。因此,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法制审核职能的行使,难以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城市管理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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