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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胡国平等四位同志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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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胡国平等四位同志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4名行政执法人员因离职、退休等原因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
序号 | 姓 名 | 执法证号码 | 证件注销原因 |
1 | 胡国平 | 18040399058 | 退休 |
2 | 王水生 | 18040399004 | 退休 |
3 | 刘佑初 | 18040399033 | 退休 |
4 | 李斌 | 18040399039 | 死亡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无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原执法证号由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回使用。公告期为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珠晖区司法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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