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胡国平等四位同志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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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胡国平等四位同志行政执法证件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4名行政执法人员因离职、退休等原因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

序号

姓  名

执法证号码

证件注销原因

1

胡国平

18040399058

退休

2

王水生

18040399004

退休

3

刘佑初

18040399033

退休

4

李斌

18040399039

死亡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无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原执法证号由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回使用。公告期为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珠晖区司法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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