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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洪大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3年3月28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洪大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746
联系地址:衡阳市珠晖区湖北路湖北里10-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洪大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风支路56号 (中心坐标:东经112°62′62.241 ″,北纬26°89′00.890″) |
建设单位 | 衡阳洪大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衡阳洪大医院成立于2021年,在衡阳市珠晖区东风支路56号建设衡阳洪大医院,建筑面积4530m2。拟设床位50张,设有门诊部、住院部,包括内科、外科、中医科、妇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科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为租赁厂房,不涉及土建工程,仅对现有房屋重新布置,不进行拆除和装修。故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项目不设置锅炉和地下停车库,不设置食堂,无油烟废气;煎药房、中药熏蒸机、污水处理站均依托现有设施。项目完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中药使用产生的中医科煎药房、中药熏蒸机药物挥发异味,污水处理而产生的污水处理池臭气。 本项目在煎药室和中药熏蒸室内设置有通风系统,经排风系统收集后通过引至顶楼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会产生少量恶臭,其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废水处理设施采用封闭式结构后无组织排放。排放废气经绿化吸收和大气扩散稀释后,不会对周围区域环境和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水污染物为医疗废水。医疗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主要有来自空调、医疗设备运行噪声,经降噪隔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医院医护人员以及病人影响不大。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用玻璃和输液瓶(袋)、中药药渣、医疗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院区生活垃圾、中药药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污泥经清掏后同医疗废物一起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和处置。医用玻璃和输液瓶(袋)经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相关回收公司代为处理。产生的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负一楼西侧)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
衡阳洪大医院衡珠环评〔2023〕2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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