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珠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字体:

  

 

  珠农普〔2016〕2号

  

 

 

  珠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珠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全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高效运转,保障普查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普查工作质量,根据区政府要求,制定了《珠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珠晖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珠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珠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8日

 

  附:

  珠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湘政发〔2015〕42号)精神,根据《珠晖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珠政函〔2016〕148号)要求,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一、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工作职责

  1.明确本单位分管领导,指定责任股室和负责农业普查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

  2.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组织指导本系统的农业普查工作,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农业普查工作;

  3.负责提供农业普查中涉及本部门的统计数据,并协助区农普办做好相关数据的审核与评估;

  4.负责联系和协调区、乡镇两级对口部门农业普查工作;

  5.完成农业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二、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

  (一)区委宣传部

  1.会同区农普办制定全区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宣传工作任务。

  2.运用区级网站、手机客户端开展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协调市级新闻媒体及时跟踪报道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3.协调做好农业普查公告、农业普查数据等重要数据结果的发布。

  (二)区统计局

  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全区农业普查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职责是:

  1.承担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普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试点、摸底、培训、登记、数据处理、审核汇总、资料开发等普查各阶段工作。

  3.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普查要求提供相关行政记录资料;按照国家、省、区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基层普查机构对普查对象进行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摸底和普查结果与各部门相关行政记录开展审核、分析和评估工作。

  4.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普查机构的工作进展、工作动态、业务讨论、经验交流等内容。

  5.承担普查数据处理、审核和发布农业普查公报以及数据整理,编辑出版普查资料。

  6.依据《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受理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转办、督办。

  7.组织开展全区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总结和表彰。

  (三)区发改局

  负责提供全区农村经济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相关资料。

  (四)区财政局

  1.负责区级普查经费预算的审核、落实和使用监督,保障普查工作的需要。

  2.负责督促各乡镇(街道)普查经费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的保障落实。

  (五)区农林局

  1.负责提供全区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相关政策及相关数据。

  2.负责提供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经营单位名录资料,对相关农户、农业经营单位摸底情况的审核、分析、评估。

  3. 负责提供全区农业生产、土地经营和流转、测土配方施肥面积等相关数据,提供全区及分乡镇(街道)、村的与普查相关的部门常规统计数据,配合区农普办做好普查相关数据的审核、分析、评估。

  4.负责督促指导农业经营单位参加所在乡镇的农业普查工作。

  5.负责提供扶贫建档立卡等相关资料。

  6.协调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六)区民政局

  1.负责提供全区最新居(村)委会名单,对相关行政记录摸底情况的审核、分析、评估和认定。

  2. 为保持普查区划的稳定,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暂停村(居委会)行政区划变更的受理。

  3.负责提供全区及分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与普查相关的常规统计数据和相关资料,配合区农普办做好相关数据的审核、分析、评估。

  (七)区水利局、区畜牧水产站、区农业综合开发办

  1.组织本系统参与农业普查工作,尤其做好规模户和畜牧水产业生产经营单位及服务业单位的摸底、调查登记等工作。

  2.负责提供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情况及畜牧水产业等相关资料。

  3.协调各乡镇、街道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4.配合做好农业普查的其他有关工作。

  (八)国土珠晖分局

  1.负责提供全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农用地数据。

  2.负责协助普查机构地图绘制相关工作。

  3.负责提供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与普查相关的常规统计数据,配合区农普办做好相关数据的审核、分析、评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