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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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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栏目可受理个人和企业对本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的咨询、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答复内容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问题要通过法定途径(诉讼、复议、信访等)解决。

  2、珠晖区门户网站“政务信箱”受理范围是:

    (1) 珠晖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2)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珠晖区各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的职务行为;

    (3) 珠晖区各街道(镇)、居(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4)其他属于珠晖区管辖范围内应当受理的事项。

  3、“政务信箱”使用注意事项:

    (1) 严禁有任何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

    (2)上网反映的问题一定要真实,必须留有效的联系方式,如无有效联系方式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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