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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诊所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诊所歇业。珠晖爱牙牙口腔诊所歇业已超过1年,我局同意予以撤销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诊所名称:珠晖爱牙牙口腔诊所
诊所地址:珠晖区临江路23号
备案编号:PDY00239543040517D2202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备案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珠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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