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珠晖扬德中医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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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诊所歇业,必须向原备案机关备案。诊所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下列医疗机构停业已超过1年,予以注销《诊所备案凭证》。

诊所名称:珠晖扬德中医诊所

诊所地址:珠晖区酃湖乡长兴村青源组17号

备案编号:32600111143040517D21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珠晖区卫生健康局现对珠晖扬德中医诊所拟注销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2025415日至2025421)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与珠晖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反映。


受理部门:珠晖区卫生健康局

受理地址:珠晖区粤汉街道安居里社区245号

联系电话:0734-8331416


主办: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衡阳市珠晖区卫生健康局       网站技术维护:0734-333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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