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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卫计局发〔2017〕61号
关于匡海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会议同意:
匡海平同志聘任为珠晖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聘期2年);
唐 峰同志聘任为珠晖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聘期2年);
肖艳艳同志聘任为珠晖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聘期2年)。
珠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2日
珠晖区卫计局综合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印发
主办: 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衡阳市珠晖区人大、衡阳市珠晖区政府、衡阳市珠晖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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