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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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在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我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报告。会议认为自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夯实基础,坚持依法行政,提升优质服务,扩大利益导向,取得较好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法制宣传教育有待深入、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计生优惠政策有待提高标准、齐抓共管有待完善。现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结果报告如下:

  一、以宣传引导为抓手,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2014年,我区宣传引导的工作重点: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增强全社会的国情、国策意识;做好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舆论引导针对性。充分利用现有舆论引导平台和渠道,不断拓宽宣传广度,挖掘报道深度,改善新闻宣传效果。近几年来,“5.29协会纪念日”我区计生部门都举办文艺汇演,以群众喜乐见闻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2014年,通过在《湖南日报》、《衡阳日报》等报纸发表报道10多篇,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区计生工作和工作动态;通过在衡阳电视台、《衡阳晚报》宣传报道优秀基层计生工作者;展示了计生工作队伍良好形象。此外健全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制度,专人进行管理,全区近年未发生计生问题负面舆情事件。二是信息公开日常性。主动、及时在区党政门户网、区计生局门户网等媒体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尤其是注重办事流程、相关申请表格的公开,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实现便民服务。目前己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公开信息243条,在区计生局门户网公开信息147条。三是政策解读及时性。“单独两孩”政策出台后,在5月12日参加市计生委的培训后,区计生局就立马着手准备宣传工作,设计宣传板报和办证流程;5月13日在全区张贴政策解读的宣传资料1000多张,并在门户网发布。此外,“5.29”活动期间大力宣传“单独两孩”政策,共印发宣传单达10万余份,刷新固定标语150条,更新板报80块,制作广播碟片20余张。自2014年9月19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相关文件出台后,9月26日上午举办了实施城镇独生子女奖励培训,全区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计生分管领导、综治部门计生专干共300多人参加培训;下午加急印制了公开信、申请表、选择协议等文件资料,通过公开信、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各种方式,及时将奖励制度确认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布。

  二、以队伍建设为前提,强化人口计生工作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网络,切实把队伍建设好,我区主要在三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在人员配备上狠下功夫。不断充实区计生局工作力量,提高区级计生部门的业务指导能力,近三年来共增配5名工作人员。不断加强村(居)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全区106个村(居)委会,都已配齐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在人才激励上狠下功夫。通过提拔重用、保障福利待遇等方式,激励基层计生工作人员。2013年提拔重用6名计生工作者。近年,奖励先进单位11个、优秀计生工作者84名,共发放奖金33.4万元。实行职责与报酬相挂钩,不折不扣兑现乡、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三是在培训考核上狠下功夫。注重业务培训,实现“以培训促业务”。除了派员参加省市培训,每年还至少举行3次大型培训。2014年共开展5次大型培训,5月举办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培训班;6月举办全区人口计生业务培训班;7月举办资料台账整理归档专项培训;8月邀请省卫计委相关领导作湖南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专题培训;9月举办实施城镇独生子女奖励培训。注重岗位技能评比考核,实现“以考核促技能”。近年来,组织“业务大比武”活动,为基层计生工作人员提供相互借鉴学习的平台。今年,我区评比出的优秀选手,在参加“全市基层计生干部业务技能大比武”中,揽获所有奖项“一等奖”。

  三、以利益导向为重点,强化人口计生工作政策保障

  利益导向的落实离不开人口计生工作经费保障,近年来我区预算投入、增拨资金持续增加。2013年财政预算投入466万元,增拨62.54万元用于利导政策的提标扩面;2014年财政预算投入522万元,增拨500万元用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本级配套资金的安排、拨付到位,为顺利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财力基础。

  近年来,我区着力建设“计生奖励、优先优惠、帮扶救助、社会保障”为主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2013年我区颁发《关于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若干规定(暂行)》,《规定》中全面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并扩大目标人群: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原来的120元⁄人⁄年提高至24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特别扶助由原来的1620元⁄人⁄年提高至2820元⁄人⁄年;独生子女伤残特别扶助由原来的1320元⁄人⁄年提高至2520元⁄人⁄年;开始将城镇居民纳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并将拨付到检查机构的检查费用从240元提高至300元。《规定》中也明确了教育、民政等综治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优惠优先政策。2014年,我区继续提高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的标准,死亡特扶提高到城镇5280元⁄人⁄年、农村3240元⁄人⁄年;伤残特扶提高至城镇4440元⁄人⁄年、农村3000元⁄人⁄年。2014年,全区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89.7万元(935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特别扶助191.2万元(395人)、独生子女保健费39.3万元(1635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374万元(21495人)。为了让群众尽早拿到奖励扶助金,近年来我区采取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发放的方式,在上级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区财政先拨付资金发放。

 

  四、以部门协调为突破,提升齐抓共管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计生部门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区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对接沟通,区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重要事项协调机制,完善定期磋商、交流、通报计划生育工作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真正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相关文件出台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工作任务。二是审查把关到位。个人资格审查方面,我区组织、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在提拔任用、换届选举、招聘录用、评先评优等活动时,始终坚持计划生育把关审查制,2014年共审查551人,发现违法生育人员23人;对违反生育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为正式候选人资格。单位资格审查方面,我区组织、宣传、农村等部门在先进基层、文明单位、新农村创建活动中,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审查;2014年共审查23个,未发现有被“一票否决”的组织和单位。三是优惠帮扶到位。自2013年7月我区颁发《关于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若干规定(暂行)》以来,各综治部门严格落实优惠优先政策。教文体局为2895名计生家庭的学生实行免学杂费;为48名特困户发放生活补助共12200元(计生家庭300元,普通家庭200元);为34名计生家庭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给予加10分优惠。民政局为2017户(4670人)城镇独生子女家庭解决低保95.8万元;为378户(1201人)农村两女家庭解决低保9.8万元;为29户计生特困家庭发放慰问金3.5万元;为36户计生家庭发放医疗救助金9.2万元。移民局发放移民补贴时优先安排12户计生家庭享受补贴(2013年计生家庭2000元、普通家庭1000元,2014年计生家庭2600元、普通家庭1000元)。工商联在开展“金秋助学”时优先安排5户享受2000元的扶助金(普通家庭1000元)。农村工作办公室优先安排18户计生家庭享受沼气池建设补贴1800元(普通家庭1600元);优先安排5户计生家庭享受500元/户的农业生产困难补助金。四是共享协同到位。及时、完整、准确通报相关名单,实现信息共享。2014年,公安部门通报迁入户口的已婚育龄妇女1271人、新登记上户人口2688人。民政部门通报新婚3397对。教育部门通报上年度新入学的小学学生2766人。工商部门通报核发营业执照的已婚育龄妇女115人。互联互通,全面查验证明、查处案件,实现协同管理。2014,公安部门协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5049个,积极协同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查处“两非”等其它计划生育案件。人社部门办理档案托管业务77人,失业登记9人,全部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查验率100%。工商部门开展了打击违法制作、发布“两非”广告的整治行动,在辖区内没有发现此类广告。药监部门开展了2次避孕药具零售市场清查,规范了我区避孕药具零售市场秩序。

  2015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将紧紧围绕“创先争优”,通过抓改革创新、强化争先意识,抓利益导向、强化优质服务,抓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抓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基础等“四抓举措”;全面完成省市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确保“国优”、“省模”、“市先进”位置不动摇。

主办: 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衡阳市珠晖区人大、衡阳市珠晖区政府、衡阳市珠晖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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