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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珠晖区办理初创小微企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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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珠晖区办理初创小微企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根据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初创小微企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函[2022]51号)文件精神,现将如何在珠晖区办理初创小微企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一次性开办费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1.在珠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注册时间在3年以内,至截止申报当月1日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即注册时间在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法人代表为创业重点扶持人群,包括: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留学归国人员)毕业5年内、返乡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员、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其中,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指其创业注册营业执照的时间在其毕业5年内。

3.经营主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吸纳城乡劳动者2人以上就业,且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三个月以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均可申请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标准:吸纳2人就业,按4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办费,每增加1人给予2000元,最高不超过40000元。单个企业只享受一次。

租金补贴标准:吸纳2人就业,按4000元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每增加1人给予2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0元。符合条件的初创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一次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创业场所租金补贴时间为准)。

三、补贴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

补贴提交资料

1.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实体在银行开设的对公账号;

3.经营主体目前正常运营且运营1年以上的有效证明资

料(如2022年9月之前的纳税凭证、银行经营流水、门面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等);

4.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创业重点扶持人群的有关证明:高校毕业生毕业证,返乡务工人员证明,农民工需提供户口簿(失地农民需提供土地被征证明,已脱贫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以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数据为准,无需提供建档立卡手册),军退人员需提供退伍转业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5.吸纳2人及以上就业的证明资料: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和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证明,如未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须提供就业人员签名的工资发放表并留存职工电话号码;

以上证照资料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原件退回申请对象,留存复印件,并在申请表受理意见栏签名。(所有申请资料一式三份装订好)

五、申报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珠晖区就业服务中心(珠晖区广西路58号)

电话:0734-3331914




附件:衡阳市初创小微企业一次性开办费、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请表_

        


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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