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衡人社监询字〔202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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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衡人社监询字〔2021〕79号)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询问调查谭慧投诉你单位拖欠其工资的相关情况。请你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材料(自制材料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9室(地址:衡阳市珠晖区广西路50-58号,劳动保障监察员:王涛、郑兴华,联系电话:3331923)接受询问,期满即视为送达。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