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衡阳市2015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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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人社发〔2015〕7号
关于转发《衡阳市2015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衡阳市2015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衡人社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将文件转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我局将会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附件: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衡阳市2015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衡人社发〔2015〕9号)
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