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建立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
珠人社发[2016]7号
关于全区建立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实现工资福利管理的办公自动化,增加工资核算的精准性,同时快速、准确、有效的落实2015年工资改革精神。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在我区工资福利日常工作中采用湖南百菲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人事薪资管理系统》(网络版)进行工资呈报、审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事薪资管理系统》软件,集档案管理与工资管理为一体。能够自动处理工资福利与离退休业务,动态管理各类人员工资。使用工资管理软件进行智能化管理非常重要,也是当前机关办公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的迫切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软件使用的相关工作。
二、实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单位,原则上要求购置软件,并配备专人对软件进行管理和操作。《人事薪资管理系统》每套 2680元,两年内免费升级服务,两年后,每年缴纳500元的升级维护费用。各单位根据工资管理工作的需要,自行决定购买软件数量,购买费用由各单位直接交软件公司,由湖南百菲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有效发票。
三、我区工资管理和审批流程将改过去手工审批为由各单位自配软件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和审核后通过网络上报到区人社局工资福利股进行审批,实现工资管理的信息化和高效化。
四、从2016年8月起,全区各单位的工资调整和人员退休的审核审批工作均实行信息化管理,各单位的人员信息采集和核对工作务必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并将有关数据汇集上报区人社局工资福利股。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繁杂,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尽快购置和使用软件,确保我区工资管理信息化工作顺利进行。
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印发
附表
珠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软件配备购置
计划数和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软件购置计划数
说明:1、《人事薪资管理系统》每套价格为2680元,购买后两年内免费使用,两年之后收取500元/年的升级维护费用。
2、此表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在6月20日前统计填报到区人社局人事股报名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