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铺底金的通知
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衡阳市关于实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助的相关规定(衡人社发〔2015〕50号文件第四条):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可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每年实施一次补助,经费由各单位筹集解决。为保障珠晖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待遇,参照市人社局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铺底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各单位可以对本单位具有医保账户的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实施2017医保年度一次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本人一个月的医保缴费基数(退休金),经费由各单位自筹解决,
二、办理时间
2017年12月12日到2018年3月31日止。
三、办理步骤
为确保各单位铺底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下列步骤进行:
1.各单位派人到区医保中心领取公务员铺底金导盘电子表(2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直接报送盖章的纸质文档)。
2.各单位填好铺底金明细表,将纸质档盖章和电子档报送区医保中心大厅1号窗口审核,区医保中心公务员铺底办理人员:李皓,联系电话:8683284。
3.将单位铺底资金转入区医保中心账户,注明用途为铺底金。(户名:衡阳市珠晖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本医疗收入户,账号:4300152006405000101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晖支行。)转账成功后凭回单到区医保中心开具正式发票。
4.上述步骤完成后,区医保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打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珠晖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