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唐建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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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唐建文任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尹 莉为局办公室干事,兼机关出纳,协助局行政审批股工作;
刘俊琪为事业单位管理股干事,协助脱贫攻坚专项工作;
廖 燕为机关会计,兼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会计,协助基金监督股工作;
杜 婷为区就业服务中心干事;
宋欣颖为区就业服务中心干事;
张 玲为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干事;
陈思宇为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干事。
谭青青不再兼任局会计,牵头负责机关党建专项工作。
请以上人员在接通知后,完成工作交接,于9月7日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