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城乡居保系统顺利完成首次代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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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晖区首次顺利完成全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的代发工作, 代发成功303人,代发金额共计788920元。根据《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湘政发〔2014〕27号)文件精神,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金,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发放名单需通过省卫计委及省城乡居保中心系统匹配。首次代发的成功,为下一步做好为全区原中小学民办老师、代课老师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代发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区城乡居保将严格按照湘政办发〔2014〕101号、102号文件要求及早部署、充分准备,确保各项代发业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