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争议仲裁庭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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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庭内,劳动者廖某紧紧握着区仲裁院工作人员的手,激动的说:“你们真是我们弱势群体的贴心人,多亏你们主持公道,才拿到我应得的经济补偿!”。廖某原为我区某单位的电焊工,因为工作时与单位管理人员发生口角,被口头辞退。事后廖某心想辛苦为单位工作了好几年,就这样被辞退太没道理,于是在查询了相关法律条文后,向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要求原工作单位为他补缴工作期间社保费用以及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诉求。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依法受理此案,本着“先调解,后裁决”的原则,于4月20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在当日闭庭后组织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通过有效宣讲,该单位负责人认识到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并当场和廖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向廖某支付补偿金等相关费用,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动情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