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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将于9月份正式启动,缴费标准为120元每人,参保缴费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社区居民可在银行自行缴费后拿回单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盖章;三无、低保、残疾人员(需有残疾证)的由民政缴费,个人不交,但在参保截止日期之前必须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盖章,漏报者不能进行补报登记,未登记者将无法享受2016年度相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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