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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按时完成2016年调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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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文件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的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在这项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5元。缴费增加的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以上调整基本养老金,按不足159元的以159元的调整增加。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我区现已完成2016年待遇调整工作。本次共调待10289人。调待金额为130多万元,人均每月增加约126元,自2016年元月开始执行,我区已按省厅下达的通知,于本月25日按时将调待养老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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