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年底完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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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珠晖区医保中心获悉,2016年底,我区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合并工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合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据了解,2017年年度参保缴费期为2016年11月16日至2017年2月28日,缴费金额为150元/人。以后年度参保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到指定银行缴费参保。
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六统一”后,城乡居民将获得更多实惠。比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医保信息系统与医保定点机构信息系统联网,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内就医购药将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同时,城乡间、地区间居民医保待遇将更加均衡,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