酃湖渔场养老保险改制挂账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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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州县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60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明确市州县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养老保险欠费和预留费用挂账程序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92号)文件精神,我区改制企业酃湖渔场可实行养老保险欠费和预留费用挂帐。为全面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改制工作任务,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我区社保经办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酃湖渔场职工名册,对陈欠的养老保险费和退休退养人员应预留的养老保险费进行仔细反复的测算和核实,同时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全面收集整理向省申请政府挂账的报批资料。截止12月30日,酃湖渔场改制挂帐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为区政府极大的节省了改革成本,为有效推进国有农场改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