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大病二次报销即将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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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大病二次报销将于2017年3月24日截止,仍有部分病人未及时递交追补资料。大病报销需带齐以下资料:参保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医保手册;2016年出院医疗费用发票或基本医疗费用结算单;如果参保人是低保户,必须提供2016年度的低保证或者低保户的有效证明;若代办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自2016年10月开展大病二次报销以来,我区已补偿城镇居民195人次,共计金额223.5万元,新农合补偿201人次,共计金额143.5万元,为城乡居民大病就医方面减轻了不少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