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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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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的缴费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逾期不予补办 。珠晖区医保中心经请示市医保中心,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延期到2月28日止 。现 参保工作己结束 ,截止到发稿时统计 参保 缴费 数为 196906人

参保工作结束以后,在新年度内新生儿原则上在出生28天内(特殊情形可在60天内)取得本市户籍并按当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退役军人等因户籍变动未能参保的,可在办理户籍手续后60天内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至本年度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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