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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医保中心强化定点零售药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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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珠晖区医疗基金管理监督实施方案》,做实拓展“12条业务监管举措”,近期,珠晖区医保中心联合市医保中心随机现场稽查了8家特门药店。

  在稽查中发现6家协议药店不同程度存在违反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等违规违约行为,有药房销售日用品,且没有在明显位置摆放“非药品不得刷卡”标识;药品种类不齐,特门药品外购;有协议药店未悬挂珠晖区协议药店名称标牌;部分药房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营业时间不在岗;部分特门药店有代刷特门及减免自付部分的情况。

 

  检查后,区医保中心对存在违规的药店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协议进行相应的处理,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区各定点药店,并要求此次没有抽查到的定点药店要自查自纠,加强内部管理,自觉遵守医保政策及协议约定,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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