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 劳动监察人为农民工保驾护航
【字体:大
中
小】
2019年5月8日,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王某等10人的投诉,称在我区某在建工程项目部不给其班组开结算单导致拖欠10名农民工2018年11月10日至2019年4月23日期间木工工资。区劳动监察大队立即介入,并展开调查。
区劳动监察大队通过多日的连续走访核实,该建筑公司近期因项目资金紧缺等因素,还未发放王某等10名农民工的工资176480元。监察大队按程序对双方做了询问笔录,并且给公司下达了限期支付工资的执法文书。该建筑公司负责人表示已经在积极筹集资金,将尽快将工资拨发。“不行,必须给一个确切的时间”,面对公司负责人的回应,大队坚决予以回绝。最终,该建筑单位于2019年6月6日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结清。农民工朋友也能赶赴下一个工地工作,为美好生活努力打拼。
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监察部门重要职责。今年,区劳动监察大队将持续发力,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力维护我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