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珠晖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珠晖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珠晖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珠晖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拟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采购,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晖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项目业主:珠晖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内容:
(一)做好地膜残留监测工作
建立残膜监测点1个,每个监测点位残留地膜的总重量、微塑料检测、数据分析报送及年度监测报告,严格按照农田地膜残留监测要求和方法(GB/T25413-2010),在地膜覆盖重点区域对农田地膜残留进行监测。监测指标主要为田块地膜残留量、使用量、覆盖年限、回收量回收方式等,及时掌握区域污染动态变化,科学评价区域污染状况与治理效果。具体点位布设与监测方法参考《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试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技术方案》执行。
(二)加厚地膜推广试点工作
在东阳渡街道片区和茶山坳镇片区(包含酃湖乡、和平乡、衡州路街道)实施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0.5万亩,试点地区地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根据本地实际选择覆膜作物,可优先选择露天蔬菜、瓜果等作物,支持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高强度加厚地膜,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
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资金
二、项目控制价及要求
(一)项目控制价:该项目最高控制价为18.5万元。
(二)按照《珠晖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完成推广、评价与上报等工作。
三、项目时间要求
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书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请于2025年10月27日18:00之前将报名文件发送到邮箱(3617565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竞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竞标人参加本项目报价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盖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盖鲜章)。
(五)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盖鲜章)。
(六)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盖鲜章)。
(七)竞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八)报价表。
(九)本项目评分细则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3日14: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珠晖区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珠晖区东风南路3号工商银行二楼)。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密封后在递交时间内送达,逾期送达、密封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评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取综合评价方式,在满足采购人所有需求的前提下,在控制价范围内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分标准见下表;
评分因素及权重 | 评分标准 |
报价 (40分) | 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同的得满分40分。 2、其他有效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3分,扣完为止。 3、评审基准价: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 |
服务方案 (2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进度安排与技术路线;②监测计划与工作方法;③服务质量控制目标④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⑤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 以上各单项内容最高得4分,每缺一项扣4分;方案包含上述各单项内容,但各单项中内容不全面或不具针对性或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酌情扣减单项得分。 |
能力保障(30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农业类或实验测试类或环境类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5分;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农业类或实验测试类或环境类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5分;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3.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农业类或实验测试类或环境类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5分;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4.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外)具有农业类或实验测试类或环境类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具有农业类或实验测试类或环境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5分。 注:1.以上人员一人一证,不得重复计分。 2.上述人员证书须提供职称证书、在职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业绩 (10分) | 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有类似地膜残留监测类任务情况,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 |
2.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5日内与业主方签订书面合同;
3.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4.本次采购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其封面清楚的标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二)服务时间要求: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不具备履行能力,将取消中标资格。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珠晖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珠晖区东风南路3号工商银行二楼
联系人:王恒
联系电话:18073404088
珠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6日
一审:王恒
二审:陈鹏宇
三审:罗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