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珠晖区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珠晖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监理服务,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事项
1.采购项目名称:珠晖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2.服务内容:依照项目设计、有关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和工程量清单等进行工程监理,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进行控制,对合同和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协调各方关系,承担监理责任;
3.中标供应商:1家;
4.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二、参加比选人(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2)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工作;
(3)入驻湖南省电子卖场采购网;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或缴税的凭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6)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三、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比选人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止,自行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送至珠晖区农业农村局。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17时00分。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珠晖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号
联系人:朱昱 联系电话:0734-3331381
珠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