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区领导调研督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4月8日至9日,区委副书记黄灵杰深入乡镇街道调研督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
黄灵杰一行先后到和平乡新华村、东阳渡街道太山村等地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监管情况,从业务工作和群腐整治工作两个层面,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做出明确指示。
黄灵杰强调,要强化“三资”管理。对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规划,优化资金配置,完善资产台账,规范资源开发利用;要提升制度建设水平,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确保工作流程规范、透明;要提升集体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发展潜力,壮大村集体经济;要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在项目规划、实施过程中充分征求村民意见,让村民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共享发展成果。
黄灵杰书记指出,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自查、整改在前,加强内部监督和自我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防止腐败现象滋生。要摸清家底,详细清查村集体现有的资金、资产,上级转移支付、村民集资、上级申请资金以及这些资金所形成的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要壮大家业,通过合理利用资源、发展产业等方式,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规模。要严肃家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审:聂文雯
二审:陈鹏宇
三审: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