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农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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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晖区农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珠晖区委珠晖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晖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珠发[2015]3)和《中共珠晖区委珠晖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晖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珠发[ 2015]4),设立珠晖区农林局(挂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调整、增加由区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三)整合的职责

 

  整合畜牧、水产和农机等行政职能

 

  (四)增加的职责

 

  1. 将指导乡风文明建设的职责划入珠晖区农林局。

 

  2. 将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划入珠晖区农林局。

 

  3.将扶贫开发工作职责划入珠晖区农林局。

 

  4.将新农村建设工作职责划入珠晖区农林局。

 

  (五)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的职责或加强的职责

 

  1. 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结构合理。

 

  2.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 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4.强化指导和组织实施产业化经营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意见,监督检查农业、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

 

  ()负责对全区农业(包括农业、林业、农机、畜牧、水产、扶贫开发、农村经营管理等)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和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拟定全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农(畜禽水产、林食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农业环境建设和保护实施全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行政执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指导、协调全区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指导、协调全区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和建设管理;协调、指导全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登记颁证、农村财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等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科技兴农、农科教结合工作,协调全区农村扶贫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协调、指导区直农口各单位及涉农部门工作,协同区委组织部抓好区直农口各单位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涉农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并监督检查其落实使用情况。

 

  ()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农林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和政务工作;承担文秘、财务、保密、信访、工会、宣传、计划生育和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配合做好行业扶贫等有关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归口管理国家、省、市、区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农业股

 

  负责全区粮油作物、蔬菜、经济作物的生产、规划、管理及技术指导、培训、推广,农业信息采集、处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考核;组织农业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负责全区农作物和水果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农作物种子、种苗管理,实施农药管理、土壤肥力监测,推广改良土壤、培育地力先进技术,规划、保护和监管基本农田,管理和指导安全使用种植业投入品,引进、示范、推广种植业投入品优良品种,保护、监管农业环境;负责全区农业的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业病虫害测报及编发测报资料,指导病虫害综合防治,拟定农民素质发展计划,组织协调科教兴农工作;负责全区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休闲农业的发展,抓好龙头企业申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三)林业股

 

  负责全区林业生产技术指导,造林规划设计、质量检查验收、林木育苗、花卉生产,落实封山育林措施,推广先进生产技术,负责退耕还林、湿地保护、三难地改造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并负责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负责全区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预防,森林植物检疫、自然保护小区管理及野生动物保护基金、检疫费的收取;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竹木经营(加工)管理;负责全区城市规划区外绿化设计、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名木古树保护、森林防火、绿化费收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四)新农村建设股

 

  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乡风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能源开发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能源开发、美丽乡村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能源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并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审查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美丽乡村示范村、农村能源项目资金的使用;组织落实扶贫开发措施和贫困状况监测、统计;协调抓好全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建设、扶贫开发、美丽乡村建设、乡风文明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考核。

 

  (五)农村经营管理股

 

  负责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负责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合同管理、协调处理土地纠纷等工作;引导扶持农村新型农业经营认本建设;承担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指导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检查监督减负、惠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协助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

 

  (六)农机管理站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操作补贴工作程序,报送补贴机具信息资料;负责全区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性规章制度制定,指导农业机械应用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农业机械普及和应用水平;指导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产品及维修;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管理农业机械抗灾救灾油料补偿;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域作业;负责农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检验、运行等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负责农机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农机牌照核发;对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检验、考核和审验;组织农机安全检查,对农机违章和农机事故进行处理;办理农机各项异动登记手续。

 

  四、人员编制

 

  区农林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机关其他编制5名暂不取消。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珠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珠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珠晖区农林局

 

  2017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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