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城乡低保工作,推进全区民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根据《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整改工作的通知》(衡民发[2014]27号)、《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大清查进一步完善应保尽保工作的实施方案》(衡民发[2014]28)、《衡阳市城乡低保整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衡民发[2014]29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珠晖区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 然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清涛 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王 丹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局局长
成 员:唐继俊 广东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滟华 粤汉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彭 玲 东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彭晓明 苗圃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肖明珍 新湘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吕雁玲 冶金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何 伟 衡州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廖慧玲 和平乡党委委员
李满凤 酃湖乡政协联络工委主任
肖琪琳 茶山坳镇党委委员
王小山 东阳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晓玲 金甲岭农场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范金梅 酃湖渔场副场长
许跃瑞 白渔潭园艺场副场长
苗建平 建湘厂工会主席
曾晓平 标准件厂工会主席
曾祥缕 木材厂党工办副主任
张孝松 自行车厂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社会救助局,由王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