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关于调整珠晖区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珠民通〔2016〕9号
关于调整珠晖区民政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珠晖区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必根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陈清涛 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副 组 长:李满凤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晓春 区民政局副局长
彭桂花 区民政局工会主席
谢明志 区民政局副局长
胡建华 区老龄办主任
成 员:何庆双 区婚姻管理处主任
周丽华 区军休办主任
吕孟雄 区社会福利院院长
谢丽娟 救灾救济股股长、区慈善办主任
汪利民 社会福利事务股股长
王 畅 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廖 巍 优抚安置股股长
伍智文 基政股股长、区地名办主任
刘 遂 区社会救助局副局长
刘南莉 区老龄办副主任
龙冬香 办公室副主任
钱 锋 区殡改办科员
罗 蕾 人事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为:完成区创建办交办的有关工作,上报实施方案及总结材料;根据目标任务组织做好系列活动的策划、实施、总结和宣传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督查督导各股室、二级机构工作落实情况。陈清涛任办公室主任,胡建华任副主任,龙冬香、左佳代、毛亚军任成员。
珠晖区民政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