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珠晖区民政局 > 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区民政局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大清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字体:

  各街道、乡镇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和《全省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湘民发〔2018〕19号),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大清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任务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促进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二、主要内容 

  (一)查处“漏保”问题。将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湘民发〔2018〕38号)作为治理重点,检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城乡低保中的“漏保”和“吃拿卡要”问题。 

  (二)做好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互相纳入”工作。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的原则,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对符合扶贫政策的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 

  (三)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将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备案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严格落实红表备案、档案单独存放、乡镇和村(居)委会两级100%入户调查等制度,严肃查处城乡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临时救助。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民发 ( 2018 ] 28 号 )规定,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可简化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直接予以“先行救助”,再按程序要求补齐相关资料,进一步提高救助时 效性。 

  (五)完善核算核对机制。一是应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为核心,对所有的对象进行信息比对。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重点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大型农机具、低保政策性财政补贴、扶贫建档立卡增收等信息的核对。二是探讨出台刚性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在低保审核审批核算家庭收入时,可同时考虑因重残、重病、教育等刚性支出,并给予适当扣减。具体规定对家庭成员因残、重病等增加刚性支出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年度家庭年收入2倍以上的,可适当扣减。对家庭成员因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全日制学历教育年度内刚性支出超过上年度家庭年收入2倍以上的,可适当扣减。③考虑贫困家庭必要的就业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 

  (六)规范村务公开。区级民政部门将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享受低保金数额等信息推送至“互联网+政务”平台进行公开披露,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在固定公示栏公开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结果,并长期公示由区级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低保对象名单,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 

  三、方法步骤 

  区局牵头指导,乡镇(街道)民政办组织实施,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具体落实,整个专项行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全面调查摸底3月25日前)。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负责对低保户调查摸底 

  2.问题信息筛选4月10日前)。乡镇、街道民政办对照相关政策筛选出存在问题低保人员信息,报区民政部门进行把关确认。 

  3.全面整改到位5月31日前)。“大清查”中发现的问,马上整改,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予以清退,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所有问题在5月31日前整改到位。 

  4.大幅提升质量和水平区局将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查漏补缺,对存在的不足进行回头看、再交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开展脱贫攻坚“大清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是全面查清我区低保户的重要抓手,我们要深化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突出工作重点,对照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纪违规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在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城乡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继续将城乡低保对象相关信息推送至“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主办: 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衡阳市珠晖区人大、衡阳市珠晖区政府、衡阳市珠晖区政协

承办: 衡阳市珠晖区民政局            网站标识码:4304050007 湘公网安备 43040502000121

网站技术维护:0734-3331379    备案号:湘ICP备10003342-1(备案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