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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精准扶贫,慈善在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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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精准扶贫,慈善在行动”实施方案

 

为更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新格局,形成全社会扶贫攻坚合力,打赢新时期全区扶贫开发攻坚战,根据衡阳市慈善总会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兴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实施点对点的精准扶贫,重点解决因病致贫、返贫和困难家庭无力上学的现实问题,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今年计划引导社会组织、城市社区、慈善组织、爱心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个人等社会力量开展精准扶贫活动,以助医、助学和助困为重点,区民政局慈善办今年将帮扶多个因病致贫家庭、贫困家庭学子和特别困难家庭,形成民政、扶贫部门和慈善组织联动帮扶机制,实施精准扶助。

三、基本原则

(一)积极引导,自愿参与。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及困难群众参与精准扶贫活动,尊重社会力量以及贫困群众意愿,促进相互交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不生拉硬拽,不强行摊派。

(二)谋篇布局,综合统筹。街道、乡镇民政办要严密组织,开好篇,布好局,统筹谋划。要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因户而异,因人而异,精准实施,力争做到扶贫资源规范化、配置精准化和使用专业化,切实惠及贫困群众。

(三)项目主导,精准实施。此次活动主要依托“慈善助医”、“慈善助学”、“慈善助困”等项目的实施带动精准扶贫工作的持续进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开展其他慈善救助项目,实施精准扶贫。要精心选定帮扶对象和被帮扶对象,组成帮扶对子,实施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扶贫。

(四)严格标准,加强监管。各街道乡镇、民政办和慈善组织要严格按标准选定被帮扶对象,严禁徇私照顾,确保被帮扶对象符合帮扶条件。一是要组织成立由相关部门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监管小组,全程跟踪监管帮扶工作;二是要及时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帮扶情况,包括资金的来龙去脉、帮扶对象和被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帮扶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效果等。

四、救助程序

(一)本人申报;

(二)村(居)筛选;

(三)乡镇(街道)审核;

(四)区级民政部门组织走访核实、审批;

(五)报市慈善总会备案。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9年7月)。

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活动。

第二阶段,选点定户(2019年8月)。

(一)选定帮扶单位(个人)及被帮扶对象。

1.精心选定被帮扶对象。按照区域分布合理、贫困程度深浅等标准,运用低收入家庭核对系统,由街道、乡镇民政办和扶贫办共同协调对接,以省级贫困村的贫困户为重点,兼顾其他贫困户,按范围和标准选定因病致贫家庭、无力上学家庭和特困家庭进行帮扶。

选定标准:

(1)慈善助医

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部门报销后自付费用过高无力承担的大病患者。原则上低保户、一般贫困户大病患者自负不低于1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患者自负不低于5000元,可申请慈善助医。

2)慈善助学

参加今年全国统一高考,高考分数达到二本线及以上的低保户、一般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申请慈善助学(音、体、美艺术生不可申请慈善助学)。

3)慈善助困

    因无住房、无钱就医或者其它原因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可申请慈善助困。

2.精心遴选帮扶组织。面向全区发出参与精准扶贫倡议,确定作用发挥好、综合能力强、诚信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一对一”帮扶,实施精准扶贫。

(二)积极引导结成帮扶对子。

帮扶方式可一帮一,也可一帮多,鼓励帮扶对象包村(户)帮扶,也可以包项目进行帮扶。各街道、乡镇民政办要注重发挥资源优势,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高效组合帮扶对子,努力实现帮扶资源社会效益最大化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各街道、乡镇民政办和扶贫办提出帮扶名单,参与精准扶贫的社会力量可以自行确定被帮扶对象,也可以由区级民政部门协调确定被帮扶对象,制定具体帮扶方案,并上报对接信息。

第三阶段,实施帮扶(2019年9月—11月)。

在区民政局和区扶贫办的指导下,全区社会力量根据方案要求开展精准帮扶活动,帮扶以善款和物资为主,有条件的街道、乡镇还可实施项目帮扶。活动期间,既要加强督查,开展中期评估和过程监测评估,保证活动顺利推进;同时又要加强典型经验宣传,通过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各街道、乡镇民政办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四阶段,评估总结(2019年12月)。

对精准扶贫活动进行终期评估,督促各单位按时按标准完成精准扶贫目标。各街道、乡镇民政办要及时把扶贫情况总结上报至区慈善办,区慈善办向市慈善总会及时汇报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统筹社会资源,指导、督促方案顺利实施。各街道、乡镇民政办要做好扶贫对象村(户)对接、摸底和核查工作,积极开展帮扶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民政办和慈善组织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社会,突出宣传党和国家的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大意义;要大力宣传积极参与爱心捐赠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优秀事迹,弘扬奉献精神。

(三)强化督促检查。制定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要及时建立完善台账,帮扶对象、被帮扶对象、款物账要对应一致,做到有据可查。

(四)严格考核评估。区民政局将慈善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纳入对各街道、乡镇民政办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把社会力量扶贫情况纳入社会力量负责人述职内容,将扶贫成效作为社会力量年检年报、等级评估、评先评优、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引导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精准扶贫。

主办: 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衡阳市珠晖区人大、衡阳市珠晖区政府、衡阳市珠晖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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