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珠晖区纪委监委 > 通知公告

珠晖区纪委信息中心和区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珠晖区纪委信息中心和区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面试入围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考试综合成绩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岗位名次

区纪委信息中心综合

20200104

67

86.74

74.90

1

20200105

68.5

83.58

74.53

2

区巡察信息中心综合

20200204

74.75

86.76

79.55

1

20200205

69.75

77.7

72.93

2

20200206

67.5

80.84

72.84

3

20200207

68

78.9

72.36

4

区纪委信息中心信息化

20200303

65

81.3

71.52

1

20200301

31

0

18.60

2

 

  1. 体检对象

    赵麟龙、陈如君、胡红玲周松茂

  2. 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01117日,体检地点临时抽签确定。

    (二)体检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于20201117日早上7:30到达珠晖区纪委监委(珠晖区湖北路湖北里13号)主楼1104室集合,迟到或不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因本人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的,自行承担责任。

    3.当日体检结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下午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将及时与本人电话联系,未按要求及时到达医院,自行承担责任。

    4.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体检时,以体检抽签序号代替体检对象姓名,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序号。

    5.参加体检时,不得携带或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亲友不得跟随。

    6.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7.体检时,严禁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8.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公开选调公告体检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

 

 

 

          珠晖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6日

主办: 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衡阳市珠晖区人大、衡阳市珠晖区政府、衡阳市珠晖区政协 举报电话:8388106

承办: 中共衡阳市珠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阳市珠晖区监察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4304050007

网站技术维护:0734-3331379    备案号:湘ICP备10003342-1 湘公网安备 430405020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