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超标准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珠纪通
〔2014〕1
号
关于成立超标准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等
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机关各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各部室: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有关精神,按照湘纪办发〔2013〕8号文件要求,我区将在全区开展超标准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公款送礼、“慵懒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现决定成立超标准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区纪委办公室,李淝雄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阳丽红 珠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副组长:贺湘燕 珠晖区纪委副书记
阳启宝 珠晖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彭丽梅 珠晖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淝雄 珠晖区纪委常委
成 员:方旭辉 珠晖区直工委书记
刘继承 珠晖区财政局局长
邓连生 珠晖区审计局局长
朱迎春 珠晖区人社局局长
赵冰峰 珠晖区商务局局长
李绍力 公安珠晖分局政委
唐富贵 珠晖区交警大队教导员
中共珠晖区纪委办公室
2014
年 1月2
1
日
中共珠晖区纪委办公室 2014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