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追责+”精准“制导”脱贫攻坚
贫困是人类共同的敌人。近40年的改革开放,让我们亿万中国人过上了小康乃至富裕的生活,但“金碧辉煌”的背后,我们国家、我们身边还有许多人生活在“扶贫标准线”以下。习近平总书记定义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实现伟大复兴一定要奏好“三部曲”,第一部曲就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贫困人口没有脱贫,那是不全面也不完整的小康。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扶贫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看扶贫、讲扶贫,“扑下身子”抓扶贫,成效显著,令世界瞩目。
然而,国家专项督查组在全国各地特别是“近年来脱贫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进行督查时,结果令人唏嘘不已。有些地方出现了一些扶贫乱象,如扶贫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相关责任人员意识淡薄、作风不严实、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等问题。因此,要坚决用铁的纪律解决好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面强化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力的追责问责。同时,通过“追责+互联网”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一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力典型问题,精准警示震慑,持续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
通过“追责+ ”敲牢“扶贫责任钉”。要明确本地区脱贫攻坚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帮扶人员的思想认识,切实把精准扶贫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和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狠抓各项帮扶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高效完成精准脱贫攻坚任务。
通过“追责+ ”密织“扶贫监督网”。纪检部门要优化健全扶贫工作举报、监督平台,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受理。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信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群众举报安排专人登记入册,实行有诉必理、有访必核、有案必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通过“追责+ ”高悬“扶贫问责剑”。对驻村帮扶工作不力、结对帮扶落实不力、精准退出不实等问题,纪检部门要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持全覆盖、出重拳、零容忍,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珠晖区纪委 肖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