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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危房改造资金成为他人“囊中物”

  近期,各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案件层出不穷,部分村干部甚至把“罪恶之手”伸向了危房改造资金。有的村干部虚报套取、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有的村干部违规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有的村干部扣留、挪用、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这些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瓦解了人民对党员干部的信任,成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路上的“绊脚石”。  

  当前,脱贫攻坚战役已经进行到关键时刻,许多基层村干部挨家挨户宣传扶贫政策,切实关注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帮助他们制定脱贫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同时,一些“害群之马”却趁机瞄准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这块“肥肉”,通过骗取、套取、克扣等方式,把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变成了自己的“囊中物”、“小金库”,补助资金犹如他们的私人财物任意支配。究其原因主观上是这些村干部私欲膨胀,贪图个人利益,目无法纪、心存侥幸,不惜铤而走险,走上违的道路客观上也存在着危房改造资金的审批和使用等环节上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现象,让人有可趁之机。  

  守好危房改造资金让资金用准、用足、用到位,人是根本。基层村干部作为精准扶贫政策的具体执行人、严守危房改造金的最后一道“关卡”,其思想观、能力素质关乎着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他们是村民脱贫致富带路人、主心骨,是村民利益的捍卫者、守护神,直接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基层村干部只有不忘初心,强化思想武装,控制好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加强危房改造等补助资金使用政策的学习,加强教育帮扶、项目帮扶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才能严守纪律和道德底线不动摇,真正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摘帽  

  守好危房改造资金让资金用准、用足、用到位,制度是保障。随着扶贫、惠农等优惠政策的相继出台,危房改造等各类补助资金纷纷下拨。资金的种类繁多、数额庞大。如何规范、精准地使用资金,资金要给谁用、怎么用、效果如何检验,需要依靠严明的资金监管制度作为保障。一是资金审核制度要严格化。充分做好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制定资金分配、下拨计划资金的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资金使用制度要透明化。危房改造等各类扶贫资金的使用制度、使用情况须定期通过各类媒体(如报纸、电视、网络等)进行公示。三是资金监督制度要多样化。除了内部监督,更要充分发挥社会、群众、舆论等外部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各类扶贫资金的全面监督,形成上下通、纵横交错的全方位监督网络。      

  扶贫资金不该是某些干部觊觎的“唐僧肉”,危房改造资金更不是可以随意支配的“囊中物”。只有不断提高基层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执行能力,不断完善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危房改造补助等扶贫资金才能真正用准、用足、用到位才能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珠晖区纪委监委  谢清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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